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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兩國在夏威夷舉行亞太事務磋商之前,中方外交部副部長崔天凱就對新聞記者說:個別國家在南海問題上「玩火」,希望美國不要「引火燒身」,如以外交辭令而言,這話應該是非常強硬了,越南的強硬對付中國,要索取南海領土確實是在玩火,一旦中方忍耐不了,再度懲越時,火就是軍事衝突,而美國如果與越南選邊靠近,那火也就會引到自己身上,也就是會引起中美之間的軍事衝突。

當然由於夏威夷會談的外交級別不高,不可能就這樣重大問題獲得解決,所以警告任警告,越南與菲律賓的積極態度不會有多大程度的改變。

菲越並不是一味地強硬,他們也知道美國未必是個很可靠的後台,倘若事情不符合它的利益就會棄置不顧,同盟也好,友誼也好都不可靠,所以菲、越一方面拼命在拉美國,另一方面也不放棄與中方的關係,譬如,菲國外長羅薩里奧被派去華府與國務卿希拉蕊會談,尋求美國在南海問題上的支持,另一方面又派眾院議長貝爾蒙特赴北京與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會晤,要發展「中菲友好合作關係」。越南一方面要與美國在七月份進行海軍軍事演習(美海軍發言人說與南海爭端無任何關係)。另一方面,越南卻也與中國在北部灣進行了第一次海軍聯合巡邏演習,越艦艇且編隊訪問了湛江。

由此看來,菲越與中國的衝突,外表是劍拔弩張,實際未必真有衝突,這也就符合了美國的利益,美國希望南海緊張而不衝突。

有新聞記者報導說:如果乘機從海南出發往南飛,沿途可以發現很多海上島礁已被其他國家佔領,或建成軍事基地,或變成旅遊開發點,海面上還是矗立著一些非中國的油氣鑽井,直冒火燄。

所以成這個樣子,難道中國自己不負責任嗎?應負的,南海沿邊國家對這片海域早就垂涎,但中國卻大而化之,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搞的天翻地覆,自己既然無暇顧及海上主權,外國便也看出便宜,譬如,中業島在中業群島中部,是南沙群島第二大島,一九七一年文化大革命時便被海上力量薄弱的菲律賓佔領,在島上建立了長一千五百米寬九十米的飛機跑道,從此成為菲國控制南海的指揮中心,已有四十年之久,最近又要翻修,而中國駐菲使館只是照會菲外交部說「這一舉動不受歡迎」而已。

越南呢,若不是一九七九年的懲越戰爭,及一九八八年的海戰,越南稍有收斂,佔領的島礁會更多。不知道韜光養晦的外交政策是指對大國呢?還是對所有外國一體適用?

據統計,南海週邊國家在南沙海域鑽探油井一千多口,每年開採石油超過一千萬噸,天然氣三百五十億立方米,其中越南在南沙西部已開發了三處油田:白虎、大熊、龍,其能量分別為二千七百萬噸、五千四百萬噸、八千一百萬噸,另外正開發的青龍油田,據估計油量達六千八百萬噸至兩億零四百萬噸,加起來超過三億噸。中國人夠慷慨的了,當然越菲都無錢也無技術開發,都是與歐美大油公司合作,這就可以看出美國對南海的利益了。

到兩千年左右,中國的改革開放已經有了成效,也開始懂得南海資源的重要性,方開始與南海國家「與虎謀皮」,二○○二年在東協第六次東協與中國領導人會議上,中國與南海有關國家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宣言要旨重要的包括:(一)有關各方承諾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包括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由直接有關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它們的領土和管轄權爭議,而不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

(二)各方承諾保持自我克制,不採取使爭議複雜化、擴大化和影響和平與穩定的行動,包括不在現無人居住的島礁灘沙或其它自然構造上採取居住的行動,並以建設性的方式處理它們的分歧。

(三)各方重申尊重承諾,包括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公認的國際法原則所規定的在南海的航行及飛越自由。(四)有關各方重申制定南海行為準則,將進一步促進本地區和平與穩定,並同意在各方面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朝最終達成該目標而努力。

上述宣言可以說是空洞文章,其實只幾句話就可以概括了-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要以武力相威脅而和平解決爭端。然而,有人不遵守的話,怎辦?它毫無約束力,這就無怪宣言發表到今十年內,不住地有搶佔行為,不住地有衝突。只怪當年為什麼不立即制定有法律效率的準則呢?

說中國海上力量不足,是推卸之詞,菲律賓海軍只有一艘千多噸的美軍不要的軍艦,也敢在南海搶佔島礁。越南到現在方趕著向俄國購買軍艦潛艇,他們這十年來有什麼力量可言?

那麼中國有決心在「玩火」者興高采烈時,適時「滅火」嗎?美國是否坐視火起火滅呢?這似乎都是目前難確定的事。
(本文作者俞正先生在《中國時報》國際新聞版撰寫「國際瞭望」專欄逾三十年。)

【知識通訊評論月刊一○五期】2011.07.01

http://k-review.com.tw/2011/07/0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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