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游國良
定義與概念
現實主義者認為:在國際政治中,國家是主要的行為者。他們進一步指出國家莫不追求重大的利益;一般將之稱為「民族利益」(national interest),而一般通稱為「國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 or state interest)。現實主義者主張這些利益提供了國家行為合法的基礎。[1]在假定國家人格化之後,現實主義者又假定國家在任何情況中都有一個「國家利益」,而那是全國的利益而不僅是任何某一部分的利益。國家利益又時常被認為與安全不可分,因為後者是被視為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標。現實主義的基本理論是有如下述:除非已能確保安全,否則一個國家就不能確定期本身的生存不受威脅,假使生存感受威脅則國家就自不能追求有利于公民福利的任何其他目標。[2]所以國際政治的現實主義以「國家」作為分析單位,國際政治是赤裸裸的權力鬥爭,國家只能自求多福。現實主義的主要假設包括:一、國家是最重要的分析單元,二、國家被視為是單一而整體的角色,三、國家的行為是理性的,外交政策的產出是經過一系列理性考慮、仔細衡量的結果,四、國家安全永遠是外交政策上最重要的話題。[3]
「國家利益」和「國家目標」兩詞常會混淆。[4]對此略作輩分,例如利益一詞將用以指涉國家對未來情勢的一種想像或者抽象的描述,而目標則是國家利益的具體表示,國家將以實際行動設法達成。無論抽象的利益或是具體的政策目標,在國家的政策清單中排序不同,國家願意投注的資源也不同。不同層次的利益或目標可能或多或少會涉及使用武力。如果這些利益具有稀少性的特質,即一國所所獲會被另一國視為損失或威脅,引起暴力或戰爭的可能性便很高。[5]
國家利益的種類
若一國國家既然不惜一切幹冒戰爭危險去衛護的,該項利益對該國而言必然勢「極重要的利益」。[6]對一個個國家來說,最基本而無獲法妥協的利益就是獲取安全以對抗外來的威脅。「安全」一詞通常包括「生存」(smvival)、「領土完整」(territorial integrity)、「政治的獨立自主」(political independence)、及其他如價值觀和生活方式等。[7]若生存或安全獲得滿足,國家便會嘗試追求較次要的利益。[8]國家利益有變與不變之處,不變的是國家的持續利益,變的部分會隨著國際情勢轉變而如價值觀、生活方式等。根據現實主義的觀點,國家是具有力量及利益的。而且他們理性的使用權力,以外交、經濟和軍事工具的形式去追求他們的利益。[9]如休曼(Schuman)所提出的:「因為生存為生活的第一律,所以外交家的首要職責即增進國家安全」。[10]
摩根索(Morgenthau)進一步將國家利益等同於:1、權力;2、安全。其第一步是將國家利益區非分為核心利益(core interests)與工具性利益(instrumental interests)。國家的核心利益由確保其本體的需求而產稱:領土邊界、人口、政府與主權。領土爭議對所有國家間的爭議來說,可說是最基本的,特別是當他們威脅到國家的持續生存時。[11]而克拉布(Crabb)發現權力、安全兩者之間實在很難區分:「在其最原始的層面上,權力就是國家維持其本身生存的能力」[12]此種假定的衝擊是很重大,因為假定了權力的獲致即為行動的唯一目標之後,於是在理論上也就可能以「合理行動」為基礎來建立行為的模型。正好像在經濟學中,只要假定公司是在追求最大利潤,即可以產生有關公司行為的理論,所以權力觀念對于國際關係也是一樣。「權力與國家利益之間的相當不變和現有不可分的關係對於理論分析和政治實務兩種目標都同為基本根據。」[13]
現實主義者期待一個國家的願望和利益會受到其他國家的反對。人類和國家所想要的東西,例如財富、威望以及權力,都不可能有足夠的數量使大家都能滿足,所以衝突即為必然的後果。[14]如霍布斯所言:「假定人們都追求同一目標,而此種目標有時又是既不能共享,復不能分割,於是就只好讓強者去獨享,而誰是強者則必須用戰鬥來決定」。[15]在國際案例中觀察或許可指出領土比人民來的更為重要些,但是國家為了領土而犧牲人口的例子(例如經由戰爭),卻比為了人民安全而牽涉到領土的貿易還容易理解。但是,國家仍將保護人民在其核心利益之中。[16]
現實主義者的信念,例如世界上缺乏利益的調和,人性本惡並對權力具有貪念,都足以增強此系統理論:國家不僅沒有保護,而且他們也正在危險中並需要保護。此觀點強調國際關係根本上就是衝突的。這也就導致下述的意見:國家應盡量不要相信他國的話,而應對於威脅或潛在威脅保持經常的警戒。誠如希華曾堡(Schwarzenberger)[17]和休曼(Schuman)[18]所曾強調者,國家應準備應付最壞的可能情況。他們所應防備的不是他國的意圖而是他國的能力。在權力政治觀念之下,國際政治變成了一種連續而永久的競賽(game),其目的就是要盡可能贏得最多的權力。斯班尼而(John Spanier)對於他所著作《國家所玩的競賽》(Games Nation Play),提及僅當對於權力來界定的國家利益有所貢獻時,合作始有可能。僅當合作足以改進其全面權力地位時,國家才會合作。[19]因此可以假設中美在中蘇邊界衝突之後的合作,是因為可以改進雙方的權力來對抗共同的敵人蘇聯。而如同帕摩斯頓(Palmerston)提出過一句格言:「英國沒有永遠的朋友或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20]同樣也事用於中美蘇三國之間的關係。
假使認定國家應該尋求權力,則政治加必須決定全力是位置在何處。許多權力政治作家認為人民和領土是重要的權力來源,必主張國家應儘可能擴大面積。休曼分析國家將如何行為時曾指出:「假使它有足夠權力這樣作,而他國又無足夠權力抵抗此種努力,則幾乎像數學一樣正確,他會設法使那些國家接受他本身的權威」[21]。希華曾堡也同說:「假使任何國家發現有一個權力真空就在其門前時,它可能會搶在他國的前面去填補哪個真空」。[22]布特費德(Butterfield)相信國家將盡力而為。他說:「侵略是經常潛在,而且甚至于國家敢于膽大妄為的程度成比例」。所以「那些造成侵略空隙的國家也就無異于幫助創造另一個侵略者」。[23]。國家之所以要擴張,不是依照一種計畫也不是基於一種正義感,而只是為了趕機會。「一般來說,國家會征服其可以征服的東西」。[24]此外,擴張有常被視為具有制先性,那也就是為了阻止他國擴張而擴張,所以也變成一種更大的危險。[25]所以我們可以發現過去帝俄至後來的蘇聯對於中國的侵略,尤其是在中國清朝的衰弱期,所簽訂的北京和愛輝條約,是因為當時政府的衰弱造成的東亞權力的真空來引起各國的侵略,俄國順理的侵略有關他利益的東北地區。阻止日本和其他國家在東北的權力擴張此制先性。之後日本侵略韓國,進一步與俄國爭奪東北亞的勢力,也是建築於此。
根據上述的基礎也就可以做成相當多的理論,其中首要者是國家除盡量擴大其權力以外即無其他的選擇,因為他們所面臨的是一種無政府的政治體系。在國際政治體系或國家社會中沒有中央權威來解決爭執和分配稀少資源,所以每個國家都只能傾全力來爭取和保持其本身的利益。換言之,國家必須靠自己來對抗外來的威脅。[26]
這些有關擴張和領土的觀念有導致現實主義者思想的進一步特徵,那就是國際政治中,軍事實力為最重要的權力來源。武力的使用被視為國家行動中的最後一種和最嚴重的一種。[27]而地緣因素對能力來說,是另一種無可計量的促進力量,例如天然的邊界(山脈或海洋)都給予國家某些優勢。[28]
由於軍事力量在外交政策中所具有的重要性,所以軍事權力的性質以及其再家之間的分布也將是國際政治方向的一個最重要決定因素。對於這些考慮的著作通常是被納于「權力平衡」的總標題之下,其重要性可用李斯卡(Liska)的話來加以綜述:「在純粹多國系統中,最低秩序的主要結構性保證即為敵對權力採取互相對對抗形勢的分布」。[29]現實主義者相信任何國家若明知得不償失則絕不會投入戰爭,所以只要事先能發現其結局為何,則一切戰爭都可避免—注定失敗的一邊將會不戰而屈服。但他們又還是很難決定,何者謂適當的權力分佈,尤其是在多元系統中,如何才能發揮取消會盡量減少戰爭的效力。[30]
中蘇之間的國家利益
中蘇的國家利益在於建立共黨政權的安全性與延續性,小至領導人的個人權勢。中蘇兩國長受到外國武力的侵略,因此首重於防禦與被外國武力入侵干預。
冷戰初期史達林為對付來自美國的安全威脅,除在東歐建立起一系列東歐共產國家作為緩衝地帶以外;在東方,史達林則想在中國建立一緩衝地帶,藉以緩衝來自太平洋彼岸的美國威脅。要在中國建立緩衝地帶以防美國,首先的條件:1、中國無論是在什麼體制之下,必須是一個弱國;2、中國本身只能成為蘇聯的緩衝地帶,不能對蘇聯構成威脅。所以史達林的東方戰略,首先是要建立一個衰弱而親蘇的中國(初不問是否共產中國),進而是建立一個衰弱而親蘇的共產中國。簡言之,建立親蘇的中國、衰弱的中國、衰弱的共產中國,即史達林的對華基本戰略構想。而史達林的一切戰略的根源,又無一不是以俄羅斯的國家利益[31]為出發而設計。因此蘇聯首先在其東北亞區的領土旁建立蒙古這個緩衝國,甚扶植中國和北韓這太平洋外圍緩衝區。儘管共產國家基於思想意識與制度的相同而互稱兄弟,但是一旦過到「國家」利益的衝突時,「國家」利益始終優先兄弟友情。因為蘇聯是共產主義國家,所以它希望在中國出現一個共產主義的中國。它雖然不希望有一個強大的自由民主的中國,同樣地也不希望有一個強大的共產主義中國。它所希望的是一個能為蘇聯利益服務的中國,初不問是否共產中國抑或自由中國,當然一個能為蘇聯服務的共產中國較受歡迎。因此,即使是與蘇聯稱兄道弟的共產中國,一旦有「國家」利益的衝突,蘇聯亦絕能為自己的利益而犧牲兄弟之國的友情。[32]
許多學者對中國的國家利益或政策目標提出各種不同看法,例如辛頓(Harold)認為是安全、權力、領土及影響力等[33]。瓊斯(Walter S. Jones)及羅森(Steven J. Rosez)則認為中國的政策目標是一、防禦外來的軍事攻擊或干涉;三、邊疆或少數民族領土的統一;三、吞併臺灣;四、防止外力對中國大陸內部事務的平預;五、重建國際聲望,爭取國際或直接事務管領導角色等。[34]
[1] Barry B. Hughes著,歐信宏、陳尚懋譯,《最新國際政治新論》(臺北市:韋伯文化,2002),頁102-103。
[2] Trevor Taylor 等著,紐先鍾譯,《國際關係中的學派與理論》(臺北市:臺灣商務,1992年),頁170。
[3] Paul R. Vioppi & Mark V. Kauppi,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Realism, Pluralism, Globalism (New York, Macmillan, 1993), pp5-7.
[4] Kalevi J .Holsti,International Politics: A Framework for Analysis (Englewood C1iffb: Prentice-Hal1,1983), pp. l23-125.
[5] Kalevi J .Holsti, International Politics: A Framework for Analysis (Englewood C1iffb: Prentice-Hal1,1983), pp. 128-142 & pp.401-402.
[6] Bernard Brodie, War and Politics(New York: Macmillan, 1973), pp.341-349.
[7] John Spanier, Game Nations Play (Washington: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1993), p89.
[8] James E. Dougherty & Robert L. Pfaltzgraff, Contending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 Harper Collins,1990), p97.
[9] Barry B. Hughes著,歐信宏、陳尚懋譯,《最新國際政治新論》(臺北市:韋伯文化,2002),頁137。
[10] Schuman, F.L., InternationalPolitics : Anarchy and Order in the World Society(New New York : McGraw-Hill Book Company, c1969),p279
[11] Barry B. Hughes著,歐信宏、陳尚懋譯,《最新國際政治新論》(臺北市:韋伯文化,2002),頁103-104。
[12] Cecil V. Crabb, Jr. ,Nations in a Multipolar World (New York:Harper & Row,1968),p12.
[13] 轉引自Trevor Taylor 等著,紐先鍾譯,《國際關係中的學派與理論》(臺北市:臺灣商務,1992年),頁171。Fox. W.T.R. (ed),Theoretical Aspect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Notre Dame, Ind.] :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59.), p26.
[14] Trevor Taylor 等著,紐先鍾譯,《國際關係中的學派與理論》(臺北市:臺灣商務,1992年),頁173。
[15] J.C. King and J.A. McGilvray, Political and Social Philosophy :Ttraditional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 (New New York : McGraw-Hill, c1973),p87.
[16] Barry B. Hughes著,歐信宏、陳尚懋譯,《最新國際政治新論》(臺北市:韋伯文化,2002),頁104。
[17] Schwarzenberger, Power Politics (New New York : Praeger,1964),p142.
[18] Schuma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 an Introduction to the Western State System (New York : McGraw Hill, 1937),p272.
[19] Trevor Taylor 等著,紐先鍾譯,《國際關係中的學派與理論》(臺北市:臺灣商務,1992年),頁174-175。
[20]《Economists》,1991/3/16,p14.
[21] Schuma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 an Introduction to the Western State System (New York : McGraw Hill, 1937),p272.
[22] Schwarzenberger, Power Politics (New New York : Praeger,1964),p49.
[23] Butterfield, Christianity, Diplomacy and War (London : Epworth Press,1953) ,p64.
[24] Russell, Power (London: Allen and Unwin, 1938),p110.
[25] Trevor Taylor 等著,紐先鍾譯,《國際關係中的學派與理論》(臺北市:臺灣商務,1992年),頁175。
[26] Trevor Taylor 等著,紐先鍾譯,《國際關係中的學派與理論》(臺北市:臺灣商務,1992年),頁173。
[27] Trevor Taylor 等著,紐先鍾譯,《國際關係中的學派與理論》(臺北市:臺灣商務,1992年),頁175。
[28] Barry B. Hughes著,歐信宏、陳尚懋譯,《最新國際政治新論》(臺北市:韋伯文化,2002),頁114。
[29] 轉引自Trevor Taylor 等著,紐先鍾譯,《國際關係中的學派與理論》(臺北市:臺灣商務,1992年),頁177。R. J. Rummel, The Dimensions of Nations (Beverly Hills : Sage Publications, 1972 ),p234.
[30] Trevor Taylor 等著,紐先鍾譯,《國際關係中的學派與理論》(臺北市:臺灣商務,1992年),頁177-178。
[31] 原文為「民族彌賽亞」。
[32] 張虎,《剖析中共對外戰爭》(臺北市市:幼獅文化事業公司,1996),頁10。
[33] Harold C .Hintor1, Communist China in World Politics (Washington D.C .:George Washington Univ. Press, 1965) pp107-121.
[34] Walter S. Jones & Steven J. Rosen, The Logic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Boston: Little, Brown, 1982), pp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