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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救國團大樓整修活化 9月完工

2018-07-15

「市民之森」最後一塊拼圖就位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轉型正義!」宜蘭市原救國團大樓與志清堂,市公所斥資三千二百萬元價購收回,從外觀到內部全數整修。救國團大樓除有辦公空間,還要打造幼兒園與親子館,志清堂則提供公益使用;宜蘭市長江聰淵說,九月完工後,市政中心轉型「市民之森」計畫,將完成最後一塊拼圖。

  • 宜蘭市民代表會斥資3200萬元,讓市公所購回原救國團大樓(高建築)及志清堂(矮建築)。(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市民代表會斥資3200萬元,讓市公所購回原救國團大樓(高建築)及志清堂(矮建築)。(記者林敬倫攝)

  • 宜蘭市公所拉皮工程,包含在公所「市民之森」的計畫內。(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市公所拉皮工程,包含在公所「市民之森」的計畫內。(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市「市政中心」,面積約九千兩百平方公尺,包括市公所、舊縣議會、原救國團大樓、志清堂、社福大樓及宜蘭縣政府舊員工宿舍等設施。市長江聰淵推出市政中心轉型「市民之森」活化計畫,除為市公所拉皮、整修社福大樓、將縣府舊員工宿舍打造成阮義忠台灣故事館,舊縣議會轉型「宜蘭人故事館」,最棘手的救國團大樓與志清堂也順利解決。

兩棟大樓 市府花三二○○萬價購

原救國團大樓與志清堂一九八四年興建,占地一千五百餘平方公尺,土地屬市公所機關用地;在黨國不分年代,公所將土地無償撥給救國團興建。後來,救國團變更為社團法人,無償撥用遭審計室糾正;二00四年開始,才每年付給公所六十九萬五千元租金。

宜蘭市民代表會與外界都質疑,一年約七十萬元租金太便宜,離市價行情太遠,且市公所辦公空間不足,要求收回救國團土地統一規劃使用;經多次協商,公所與救國團達成共識,在二0一六年以三千兩百萬元價購救國團的地上物,土地與建築一併收回公所管理。

整修花二○○○萬 1棟公用1民用

市公所斥資約兩千萬元整修建物,志清堂則委由志強桌球協會管理,也開放民眾租用。未來的規劃,救國團大樓一至二樓將作為市公所財政課、社會課、防災辦公室及幼兒園的辦公空間;三樓給社會處興建親子館、四樓設置檔案室、五樓配合市政需要規劃用途,預計九月整修完成。

宜蘭市民代表林飛身說,以前救國團是國民黨時期,政府附屬機關,後來變成財團法人,當然不能無償使用機關用地,代表會才會要求公所購買地上物還給市民,如此才符合時代潮流。

江聰淵:避免訴訟 堅持價購

「這是轉型正義!」江聰淵指出,購買地上物過程與救國團協商許久,也遇到各方壓力,為了避免與救國團走到訴訟程序,曠日廢時影響市政推動,他堅持價購處理,當初若沒有當機立斷,這件事永遠得不到解決,隨著救國團整修完成,「市民之森」最後一塊拼圖將能在九月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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