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服務」做半套 彰縣黑燈4萬盞

2017-11-11 23:38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林宛諭姜宜菁羅建旺/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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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選舉,民代就用建設補助款為地方裝設路燈「服務選民」,但空有燈具不會亮,有些偷接台電用電,成為「黑燈」。彰化縣有近4萬盞黑燈,台電普查要求還電費,有的鄉鎮市公所分5到7期償還,還有公有地被拍賣抵繳。

各地民代「服務」手法相近,黑燈成了各地歷史共業。路燈越來越多,有的鄉鎮公所每年編維護路燈經費,也有籲請民眾認養路燈,但電費驚人,堅稱黑燈非公所設置。

台電彰化區處副處長黃甘杏指出,鄉鎮公所要台電自行去剪掉黑燈,免得積欠電費越來越高,但這些路燈位在公所管理道路上,又牽涉民眾安全,不可能在毫無共識下去處理黑燈。

 

埔鹽遭拍賣4地還電費 拚路燈合法

 

沒電號的路燈,若要申請為正式路燈,需償還先前所欠的電費及裝設線電費用。彰化埔鹽鄉公所積欠電費,台電提告經三審定讞仍拒繳,台電去年申請強制執行拍賣埔鹽4筆土地,償還2013年前積欠的電費。

埔鹽鄉長楊福地說,公有地拍賣後,已繳掉3000多萬元電費,所剩2000多萬元欠費,明年6月前清償完。公所並已爭取經費更換LED燈2700多盞,申請為正式路燈,任內可解決路燈問題。

 

設路燈做人情 宜蘭近年已少聽聞

 

宜蘭縣有鄉鎮首長透露,早年確有這種為選舉做人情裝路燈的情況,但近年已很少聽到,主要原因除電費問題,設置地點也要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難度加高。早年裝設的路燈若未接電,為了夜間照明考量,鄉公所多會收尾,接電放光。

鄉鎮若財政能力有限,對路燈與電費會嚴格管控,宜蘭縣壯圍鄉長簡文魁說,全鄉5000多盞路燈,每年電費300多萬元,為節省電費,逐年更換為LED燈。

三星鄉長黃錫墉說,裝路燈確實是容易作人情的建設,但鄉公所會嚴格把關。員山鄉長江永和表示,路燈設置要一筆費用,不會設了不接電,送電時間可能因申請作業要時間,但最後還是會發揮照明功能。

 

黑燈升級LED 嘉義縣、市超過100盞

 

台電公司嘉義營業處副處長岳曉娟表示,普查後發現嘉義縣、市的LED黑燈超過100盞、一般燈組為31盞,但沒有特別集中在哪一鄉鎮,估算竊用電費1萬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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