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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機育嬰假合法但不合理:為人師表、吃相難看

2015-11-11 10:23:02

圖/Lisa Williams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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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宜蘭縣議員才爆料有老師請育嬰假期間會特地在寒暑假復職領薪水,待開學後再繼續請育嬰假。經過宜蘭縣政府人事處查證,發現宜蘭縣從99學年度至今有十四名教師有此情形。

接著,教育部人事處也統計出來,每年約有兩千多名高中職以下教師申請育嬰留停,但卻有一成、約兩百名教師鑽法律漏洞,在申請育嬰假後,於寒暑假復職,等開學再繼續留停。

我國法令規定,勞工和軍公教都享最長兩年育嬰留職停薪(俗稱育嬰假),其中六個月可領津貼。原本是立意良善、代表國家支持生育政策的法令,最後竟然變成極少數老師的特別福利。

你說他們違法嗎?沒有。但是吃相非常難看。這些老師可曾想過,同是勞動工作者,其實很多領勞保的勞工根本不敢請有六個月津貼的育嬰假。試想:你今天請了半年假,那原本工作誰來做?老闆當然就找新人來補,等到新人做半年熟悉業務了,你這個請假的要回來,你真的以為可以回到原本的位子嗎?

但享有公保的正式老師不會。因為國家會幫他找代課老師。代課老師辛苦工作半年後呢?學生愛他、同事愛他,我真的聽過學生希望原本老師可以不要回來的。但制度保障正式老師,教得再好的代課老師只能摸摸鼻子走人。

寒暑假不是福利,那是給老師準備新學期教材的備課時間。或者,你可以說寒暑假是一種補償,它補償了老師學期中間「不能生病的權利」。因為有寒暑假,所以老師沒有年假慰休假,一年就只有七天事假。問題在於老師不能隨意請假,試想你今天臨時生病想請病假,那你的課怎麼辦?老師請假要自付代課費不打緊,可是臨時要去哪找代課老師?就算同事願意抽空幫忙,學生能接受嗎?

可是,就是有害群之馬去鑽這種法律漏洞,讓社會大眾對寒暑假的負面觀感再次加深。甚至我還聽過夫妻倆都是正式老師,連懷孕都要算日子,最好可以無縫接軌,跨過寒暑假多領一兩個月薪水的。

不過,講到「老師沒有生病的權利」,這指的也是一般正常的老師。對於那些有心鑽漏洞的人士,他們一樣有本事創造新的請假模式:

老師請一天病假要自費花代課費,請三天以上是國家出代課費,所以明明沒什麼病,卻故意開「醫生證明」(一家不給開、再找下一家開)請三天以上病假去爽的。而且還是當天一早打電話給教務處裝病,完全不顧教務處臨時要去哪找代課老師。

無奈嗎?當行政的就該倒楣幫忙排代課嗎?能不准假嗎?他可是生有「醫生證明」的重病呢!依法就是可以請假阿!

在薪資十六年不漲的社會裡,勞工箭頭不敢指向企業家老闆,最後只會找軍公教出氣,尤其是「享有」寒暑假的老師,特別容易成為箭靶。許多批評對老師的確不盡公平,大部分是出於誤解,我相信誠實交代一定可以化解疑慮。

但我也必須很嚴肅地講,當各地教師工會努力向政府爭取權益的同時,後方如果再冒出這種貪小便宜的老師,你傷的不是你自己,你傷的是所有認真負責的老師。

套句鄉民用詞:「你有想過老師為什麼得不到社會的尊重嗎?沒有,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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