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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違規長照機構 宜縣去年罰4間

2017-03-11  16:1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桃園龍潭老人長期照顧及安養機構大火,造成4名長者死亡,由於該機構違規超收長者,安全問題引發社會關注,宜蘭縣衛生局指出,縣內至今還未有違規超收的案例,去年共有4間因未立案卻收容長者的機構,其中1間為累犯,被連續開罰,罰鍰共50多萬元,今年還未查獲違規案,將繼續進行稽查。

  • 宜蘭縣已立案的長期照顧及安養機構共有41家,去年被查出未立案的長照中心,則有4家;圖為救仁養護之家,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縣已立案的長期照顧及安養機構共有41家,去年被查出未立案的長照中心,則有4家;圖為救仁養護之家,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林敬倫攝)

桃園龍潭長照機構的大火,造成4死13傷的慘劇,還爆出中心違規超收長者,被指為造成傷亡的主因,宜蘭縣至今年為止,已立案的長照機構共有41家,其中有39家正在營運,2家則因剛通過申請,仍在籌備中,去年被查出的違規機構則有4家,全因未依規定申請立案而違規,衛生局均依法開罰。

衛生局指出,要成立長照機構,需符合消防安檢、建管、人力配置標準及長照機構設置規定,並依法申請許可,如果未立案,經查獲依「老人福利法」規定,可開出6萬至30萬元罰鍰,機構內的長者也需盡快全數轉出,否則得連續罰。

衛生局表示,去年違規的4間福利機構,全都是未依規定申請立案,未申請的原因大多為長照人力不足,沒有足夠的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有的甚至在家中就開設長照機構,安全性堪慮,今年的稽查,則還未查出任何違規業者,未來將繼續定期辦理稽查,保障住在長照機構長者們的安全。

至於縣內是否有違規超收長者的案例,衛生局則表示,至今還未稽查到超收長者的違規案,依規定經查獲,如果是立案的業者,會給1個月的時間改善,如未如期改善,就會依「老人福利法」的規定,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得連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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