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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39家長照機構 未發現違規超收

2017-03-12

去年四間未立案遭開罰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桃園市龍潭區的長照中心失火,造成四死十三傷慘劇,事後爆出中心違規超收,安全問題引發社會關注;宜蘭縣衛生局指出,縣內尚無違規超收情形,但去年有查到四間未立案機構,其中一間為累犯,被連續開罰五十多萬元,今年將持續稽查。

桃園市龍潭區這家長照中心,因違規超收長者,被指為造成傷亡主因,事發後,各縣市清查轄區長照中心現況,宜蘭縣立案長照機構四十一家,其中有三十九家正在營運,兩家剛通過申請,仍在籌備階段。

此外,去年被查出的四家違規機構,全是未依規定申請立案,衛生局已開罰。

衛生局指出,要成立長照機構,必須符合消防安檢、建管、人力配置標準及長照機構設置規定,再提出申請通過許可始可營業,如果未立案,一經查獲,會被依照違反「老人福利法 」規定,吃上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同時機構內安置的長者,要全數轉出。

衛生局表示,宜蘭縣去年違規的四間安置機構,沒有循管道申請原因,多為照顧人力不足、沒有足夠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有的甚至在住家開設長照機構,安全性堪慮,今年稽查工作,還未查出違規,仍將定期稽查,保障長照機構長者們的安全。

至於宜蘭縣是否有違規超收案例?衛生局表示,至今還沒有稽查到這類違規案,一旦出現這種況,若是立案業者,會給一個月改善期,未在期限內改善,處以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得採連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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