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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山掩埋場停用又堆垃圾 議員批

2016-03-12

縣環局:將開罰 最高6千元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員山鄉垃圾掩埋場停用十餘年,最近卻出現大量新堆置垃圾裸露,議員江碧華痛批未做復育,還讓垃圾污染環境並危及水源。縣環保局強調水源未受到污染,已要求員山鄉公所停止堆置做好掩埋,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公所表示,這是全縣性問題,環保局要統一處理。

  • 員山鄉掩埋場又遭堆垃圾。(宜蘭縣政府提供)

    員山鄉掩埋場又遭堆垃圾。(宜蘭縣政府提供)

設於員山鄉中華村粗坑路的垃圾掩埋場,於民國七十五年啟用,掩埋面積二‧五公頃,九十四年停用後,轉為員山鄉垃圾轉運站。

議員江碧華說,員山鄉掩埋場位於水源區,停用還出現大量垃圾,完全沒看到環保局復育,連垃圾要送到焚化爐燃燒,這種最基本要求都做不到,難道要鄉民喝垃圾水?縣府要有所作為,不然怎麼稱環保立縣?

環保局表示,員山鄉過年期間每天垃圾量約二十二噸,由於量太多,無法全數送至焚化爐處理,先堆置在掩埋場卻未覆土,才發生垃圾裸露情形,後因堆置的垃圾已與土壤混在一起,無法送到焚化爐,才要求鄉公所直接覆土處理。

環保局指出,員山掩埋場未達飽和容量,目前沒有復育計畫,颱風期間還是會將斷落樹枝放置場內,環保局已要求鄉公所暫停轉運,同時將依違反廢清法開罰一千元到六千元不等。

鄉長江永和表示,掩埋場是全縣性的問題,需投入龐大財力才能解決,環保局應該要編列經費把縣內所有掩埋場全面清理,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環保局長陳登欽說,國內目前把掩埋垃圾清出來的地方,全部都在河川行水區,宜縣共有九座掩埋場,使用中的還有三座,如要全部將垃圾挖掘焚化,估計要三十五億元經費,負擔龐大,會積極向環保署爭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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