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地熱 縣府擬設能源公司

2015-03-11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國家能源探勘計畫概估,宜蘭縣地熱蘊藏量,相當於二點五座核四發電量;台灣大學有兩個團隊在宜蘭鑽井測試,民間也有蘭陽地熱公司投入鑽探,且預訂兩年後商轉。縣政府認為,地熱等屬公共資源,縣府計畫成立能源開發公司開發,並訂定自治條例管理。

宜縣環保局長陳登欽昨在縣務會議,針對低碳城市專案報告,提到宜縣乾淨能源的發展;他說,全台地熱能源最有潛力開發就是宜蘭,國家能源科技計畫對地熱開採也是鎖定蘭陽平原,三星與龍德、利澤地區都有明顯的地熱區,台大楊燦堯、宋聖榮兩個團隊都在宜蘭展開鑽探計畫,以利澤與三星紅柴林等為區域。

陳登欽說,國家能源探勘計畫估計出來,宜蘭地熱開採量約二點五座核四廠發電量,宜蘭主張廢核,地熱能源要更積極進行,但地熱能源商轉還有很多法令要釐清,究竟適用再生能源、還是礦業或溫泉法,都沒有明確規範,要用哪種法規管理,立院週五要召開協調會。

陳登欽指出,地表以下礦場資源是國家公有財,地熱鑽井後,周邊一定範圍內不能再鑽井,才能確保地熱能源有效利用,因此有獨特性與排他性,會影響其他人權益,應由縣府訂定自治條例管理與規範,縣府並計畫參考其他縣市作法,成立能源開發公司,由縣府、縣民與技術廠商一起入股,主導招商引資與地熱使用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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