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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農舍審查辦法 300農民23日抗爭

2015-03-20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二月十日起,暫停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照、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兩個月,重新擬定農民身分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原則,不少農民認為權益受損,強烈反彈,揚言下週一到縣府拉白布條抗議;縣府農業處說,歡迎各界表達意見,集思廣益。

  • 農民擔心農舍興建資格加嚴認定,恐淪為最大受害者,將到縣府抗議,仲介業者(右一、右二)允協助農民捍衛權益。(記者江志雄攝)

    農民擔心農舍興建資格加嚴認定,恐淪為最大受害者,將到縣府抗議,仲介業者(右一、右二)允協助農民捍衛權益。(記者江志雄攝)

根據統計,民國八十九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實施至去年底,宜蘭縣興建七千六百多棟農舍,有一千九百公頃農地流失,占全縣農地面積七%,縣內農舍問題飽受批評,縣長林聰賢要求農舍新建審核採嚴格標準。

興建資格過嚴 仲介公會挺農民

縣府制定「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暨農舍設計審查辦法」草案,已召開多場說明會,邀鄉鎮市公所、農會、地政士、仲介業者出席,聽取他們的看法,但有些人與縣府不同調,透過臉書社團「宜蘭農地發展論壇」開砲。

「堅決反對到底!」員山鄉農民李文煥等人十八日晚間研商對策,直指審查辦法中,農保投保兩年才能建農舍,門檻太高,年輕農民被排除在外,且農舍興建資格加嚴認定,造成農地價格下跌,農民是最大受害者,將在二十三日上午發動三百人到縣府抗爭;宜蘭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也開會決議,要力挺農民爭取權益。

另有農民說,現行農發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對農舍興建有嚴格規範,宜蘭縣農舍問題不在政策面,而是執行不力;依農發條例規定,農民資格由內政部等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縣府不得踰越母法,制定審查辦法宛如疊床架屋,形同雙頭馬車。

確保農地農用 縣府歡迎提建言

農業處長楊文全回應,審查辦法以「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當母法,經縣府各局處協商草擬,針對農民資格審核,除了農保,還有實際耕作天數、農產品產銷單據當認定依據,最終目的在確保農地農用。

楊文全說,廣徵各方看法後,會做適度修正,預計四月十日前施行,縣府尊重多元聲音,也希望大家提供建言,讓審查辦法更加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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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申建農舍沒農保 要從農120天

2015-03-20 08:31:22 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宜蘭縣申蓋農舍要求申建具農保資格,引發反彈,縣府研議放寬,若無農保,必須要有每年從農120天及產銷農產證明,預計下月上路。

宜蘭縣政府上月10日凍結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築等證照兩個月,組專案小組建立新的農舍建照審查標準,研擬「宜蘭縣申請農舍審查作業辦法」,對申請農舍資格,從嚴把關。

為限制申建人身分,縣府研擬原要求要有農保身分才能申請農舍,但引起反彈,有農民質疑,從農收入不足,多半有兼職,投保勞保,不代表沒有實際務農,如限制農保,將嚴重影響農民權益。

縣政府研議放寬,昨天說明會指出,如未具農保資格而要申請興建農舍,要提出在預定興建農舍的農業用地直接從事農業達120天以上的證明文件,包括4鄰簽名具保的證明文件或其他可茲證明的文件。

此外申請人還要提出有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證明文件,包括可供查核的農產銷售管道、網路或販售地點或其他可茲證明文件。

會中有農民質疑,新法令實施應有緩衝與宣導期,不應貿然實施,徒增農民困擾;對於申建農舍從嚴,也有農民反彈,揚言串連抗議,預計下周一監察委員到宜蘭接受人民陳情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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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要說-農地種屋何時休
2015年03月19日 04:10 楊平世/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教授

最近慈濟的土地開發新聞不斷,讓人想起「雪山隧道」即將開通之前,宜蘭的農地,尤其是從頭城、礁溪進入宜蘭兩旁的農地,幾乎炒翻天。而就在雪隧開通之後,一棟棟看似漂漂亮亮的農舍,卻如雨後春筍般「種」在公路兩邊,把原有十分開闊自然的蘭陽平原切割得千瘡百孔,往昔令宜蘭人引以為傲的水景之美不見了,實在令人感慨萬千!

然而這種現象非僅宜蘭而已,當「蘇花改」正開發中,花蓮許多地方的農地也紛紛炒熱了,台東有些地方當然也不例外;看來不久在「蘇花改」開通之後,台灣最後一塊淨土─花東地區,可能繼宜蘭之後,又會在優質農地中,「種」下一大堆零零落落的屋子!而類似的現象也出現在苗栗、新竹和南投。

其實農地並不是不能蓋屋,但絕不是如宜蘭左一棟右一棟,亂成一片「種」屋,既破壞原有美景,也不安全、不環保;因為一旦胡亂「種」屋,每一家都會「生產」出廢水,汙染農地,又無左鄰右舍,安全堪虞。

然而如此農地「種」屋已沉痾多年,農委會、營建署及縣市政府也高談「集村」式建築多年,何以依舊放任各縣市政府到處在優質農田中「種」屋?如今宜蘭縣政府已下禁令,但農委會談集村那麼久,為何還沒做出可供各縣市參考的模式?

當不少官員紛紛批評現在農地「種」屋,放任家庭汙廢水到處溢流排放,請問農委會、環保署及營建署的官員們,可曾在哪一個農村輔導出汙水處理廠,或做了汙水處理排放設施?國家的預算和經費是要運用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的地方,台灣農村和都市城鄉差距不大,但為什麼政府不能把一定比例的經費運用在農村汙廢水排放和處理系統呢?

所以,不管誰執政,優質農地「種」屋現象一定要改善,而農村的汙廢水排放和處理,也需要中央跨部會和縣市政府聯手。但如果中央政府不先把此列為重要的政策,相關單位就不可能逐年編列預算去落實,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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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府嚴審農舍 農民揚言抗爭

蘭陽平原的農舍如雨後春筍,成為特殊地景。(記者江志雄攝)

2015-03-19  14:10

〔記者江志雄/員山報導〕宜蘭縣政府2月10日起暫停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照、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2個月,重新擬定農民身分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原則,希望確保農地農用;不少農民認為權益受損,將到縣府拉白布條抗議。

  • 宜蘭不少農民認為,農舍興建資格加嚴認定,他們是最大受害者,將到縣府抗議。(記者江志雄攝)

    宜蘭不少農民認為,農舍興建資格加嚴認定,他們是最大受害者,將到縣府抗議。(記者江志雄攝)

蘭陽平原到處可見「種農舍」,根據統計,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實施後,截至去年底,宜蘭縣興建7600多棟農舍,有1900公頃農地流失,占了全縣農地面積7%,縣內農舍問題飽受批評,縣長林聰賢要求農舍新建審核採嚴格標準。

宜蘭縣政府已制定「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暨農舍設計審查辦法」草案,員山鄉農民李文煥說,辦法中規定農保投保2年才能建農舍,門檻太高,並不合理,農舍興建資格加嚴認定,農地價格下跌,農民是最大受害者,訂於23日發動300人到縣府抗爭;網友在臉書社團「宜蘭農地發展論壇」貼文開砲。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長楊文全今天表示,審查辦法草案已出爐,縣府正在廣徵各界意見,作適度修正,預計4月10日前施行,歡迎各界表達意見,共同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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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新法限有農保才能蓋農舍 民質疑:保勞保就不是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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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質疑,即使蓋房子的人有農保,蓋好後轉手,縣府也難以限制只能賣給具有農保資格的人

 
 
 

新聞整理 / 闕士淵

為了解決農舍濫建,宜蘭縣2月10日宣布暫停核發農舍建照、農民資格2個月。3月底縣府將預告《宜蘭縣申請農舍審查作業辦法》未來申請興建農舍,必須有農保身份,農民團體雖肯定縣府做法,但也強調,持有農地、農保並非唯一標準,需實際審查農民有無務農,並持續追蹤農舍是否農用,落實法令,才能遏止農舍亂象。

相關報導: 
「放眼農舍,有幾間真正從事農務?」守護宜蘭 民團籲修法 
15年興建7600棟「農舍」...宜縣:暫停核發建照2個月

上下游報導,《宜蘭縣申請農舍審查作業辦法》嚴格規定,申建人必須具有農保資格,且要檢附生產經營計畫、農業產銷設施配置圖等;以往只要檢附農業生產證明,申建人不必到場,未來縣府將邀請專家組成審查小組,現地勘查,申建人必須到場說明。

宜蘭縣農業處處長楊文全表示,農舍是為了就近照顧田地,才有興建的需要,有務農事實的人,應受農保保障,所以才會把農保列入審查資格,若農民同時有其他工作,享有勞保或其他保險,必須改保農保,否則不能蓋農舍。

《申請農舍審查作業辦法》最快將在3月底預告,外界可在7天內表達意見,最慢4月10日前將送法規會、縣務會議公告實施。

 

聯合報導,不過,有民眾批評,新的辦法考慮不周延,不少農家子弟繼承家業,但光是務農無法生活,會多作一份工作補貼收入,是「有勞保的真農夫」,若依縣府規定必須結清勞保,轉保農保,又還沒屆滿退休年資,勞退金損失慘重,且現在的工作可能也不保。

民眾也質疑,即使蓋房子的人有農保,蓋好後轉手,縣府也難以限制只能賣給具有農保資格的人。

台灣農村陣線研究員陳平軒則建議,可擬定不同作物類別的審查機制,例如種稻的農民,會買進資材、賣米等,縣府可登記農民名冊,憑單據認定有無耕作事實,再以此作為可否蓋農舍的資格;但最重要的是,宜蘭縣府要回頭釐清農舍用途,政府除了要嚴格審查,蓋完也要持續追蹤,沒有農耕事實就列為違建。

遏止農地炒房 宜蘭立法 未來有農保才能蓋農舍(上下游) 
宜蘭申建農舍 要具備農保資格(聯合) 
農保才能建農舍? 宜蘭勞保農夫反彈(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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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上將梨寒害 農糧署補助肥料
2015年03月17日 04:10 王亭云/宜蘭報導

 
宜蘭縣三星上將梨受寒害,立委陳歐珀(後排中)昨邀農糧署再勘驗,允諾補助有機質肥料費用。(王亭云攝)

宜蘭縣三星上將梨受寒害,立委陳歐珀(後排中)昨邀農糧署再勘驗,允諾補助有機質肥料費用。(王亭云攝)

今年初多波寒流侵襲,三星上將梨受寒害,上百萬成本付水流,果農欲哭無淚,三星鄉公所爭取農委會災害補助,經2次會勘,都未達20%專案補助標準,立委陳歐珀極力爭取,農糧署昨再勘驗,允諾補助有機質肥料費用,是否補助資材還要再討論。

高經濟價值的上將梨,今年寒害特別嚴重,最受喜愛的「黃金梨」品種,幾乎全軍覆沒,其餘包括豐水、幸水與新興等品種也受寒害,但宜蘭縣政府、農糧署東區分署與花蓮改良場,近期2次會勘結果,損失率為17%與16.%,都未達20%專案補助標準。

鄉長黃錫鏞說,栽種上將梨具高風險,容易受寒害或曬傷,今年走進果園,隨便1株梨樹,看不到幾株開花結果梨穗,而專案補助標準把黃金梨、豐水梨合併計算,才無法到達補助標準,實則果農損失十分嚴重,盼上級單位多少給農民些許補貼。

三星鄉公所爭取災害補助未過關,立委陳歐珀得知,上周緊急與農糧署官員討論,昨農糧署再派員會勘,他表示,農民辛苦栽種,但受災損失慘重,農民最需要的梨傘等資材,將極力爭取。

農糧署企劃組科長白秋菊指出,2次會勘都未達到20%救助標準,另以補助有機質肥料方式,給予果農補償,農民向農會提供相關文件,宜蘭縣政府將進行彙整,每公頃使用有機質肥料4噸,可獲補助6000元。

果農黃秀桃的梨園約1.5公頃,每年栽種成本高達200多萬,今年因寒害,還多花20多萬元,黃金梨卻損失高達9成,她表示,最好能補助現金,若未達補助標準,希望補助資材,像是梨傘才是真正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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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新法限有農保才能蓋農舍 民質疑:保勞保就不是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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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質疑,即使蓋房子的人有農保,蓋好後轉手,縣府也難以限制只能賣給具有農保資格的人

 
 
 

新聞整理 / 闕士淵

為了解決農舍濫建,宜蘭縣2月10日宣布暫停核發農舍建照、農民資格2個月。3月底縣府將預告《宜蘭縣申請農舍審查作業辦法》未來申請興建農舍,必須有農保身份,農民團體雖肯定縣府做法,但也強調,持有農地、農保並非唯一標準,需實際審查農民有無務農,並持續追蹤農舍是否農用,落實法令,才能遏止農舍亂象。

相關報導: 
「放眼農舍,有幾間真正從事農務?」守護宜蘭 民團籲修法 
15年興建7600棟「農舍」...宜縣:暫停核發建照2個月

上下游報導,《宜蘭縣申請農舍審查作業辦法》嚴格規定,申建人必須具有農保資格,且要檢附生產經營計畫、農業產銷設施配置圖等;以往只要檢附農業生產證明,申建人不必到場,未來縣府將邀請專家組成審查小組,現地勘查,申建人必須到場說明。

宜蘭縣農業處處長楊文全表示,農舍是為了就近照顧田地,才有興建的需要,有務農事實的人,應受農保保障,所以才會把農保列入審查資格,若農民同時有其他工作,享有勞保或其他保險,必須改保農保,否則不能蓋農舍。

《申請農舍審查作業辦法》最快將在3月底預告,外界可在7天內表達意見,最慢4月10日前將送法規會、縣務會議公告實施。

 

聯合報導,不過,有民眾批評,新的辦法考慮不周延,不少農家子弟繼承家業,但光是務農無法生活,會多作一份工作補貼收入,是「有勞保的真農夫」,若依縣府規定必須結清勞保,轉保農保,又還沒屆滿退休年資,勞退金損失慘重,且現在的工作可能也不保。

民眾也質疑,即使蓋房子的人有農保,蓋好後轉手,縣府也難以限制只能賣給具有農保資格的人。

台灣農村陣線研究員陳平軒則建議,可擬定不同作物類別的審查機制,例如種稻的農民,會買進資材、賣米等,縣府可登記農民名冊,憑單據認定有無耕作事實,再以此作為可否蓋農舍的資格;但最重要的是,宜蘭縣府要回頭釐清農舍用途,政府除了要嚴格審查,蓋完也要持續追蹤,沒有農耕事實就列為違建。

遏止農地炒房 宜蘭立法 未來有農保才能蓋農舍(上下游) 
宜蘭申建農舍 要具備農保資格(聯合) 
農保才能建農舍? 宜蘭勞保農夫反彈(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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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才能建農舍? 宜蘭勞保農夫反彈

2015-03-16 09:02:45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草擬農舍建照審查辦法,規定有農保才能建農舍,但部分農民反映,光務農生活無以為繼,所以還是要找另外的工作,且保的是勞保,他們是「有勞保的真農民」,若要求他們結清勞保再加入農保,會造成損失。

縣長林聰賢上月10日宣布,凍結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築證照兩個月,在這期間訂出審查標準,目前已草擬完成,從嚴規定申請建造農舍者必須具農保身分,若申建人是勞保或公保,要先改納農保;此外得檢具生產經營計畫、提出農舍附屬設施、農業產銷設施配置圖,至少保留90%面積當農地,並要親自出席審查。

縣政府近期將預告草案內容,彙集各界意見,再送縣法規會、縣務會議討論通過,預計下個月公告實施。

有人批評,新的辦法考慮不周延,不少農家子弟繼承家業,具有熟練操作自有大型曳引機、插秧機、割稻機的能力,但光是務農無法生活,會多作一分工作補貼收入,是「有勞保的真農夫」,若依縣府規定必須結清勞保,轉保農保,又還沒屆滿退休年資,勞退金損失慘重,且現在的工作可能也不保。

民眾也質疑,縣府怎分別「有勞保的真農夫」還是「有勞保的假農夫」?即使蓋房子的人有農保,蓋好後轉手,縣府又如何限制只能賣給具有農保資格的人?

縣府農業處長楊文全說,建農舍的目的應該是方便就近管理農地,其實並不是非得在自己的田地上蓋住屋不可,也可以考慮居住在村落裡,左鄰右舍有照應、比較熱鬧,生活機能也較健全。

至於農舍轉移的資格認定,楊文全坦言,依據目前的法令,沒有規範到農舍轉移後的承受人,確實有漏洞,目前還在討論,會建議中央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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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才能建農舍? 宜蘭勞保農夫反彈

2015-03-16 09:02:45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草擬農舍建照審查辦法,規定有農保才能建農舍,但部分農民反映,光務農生活無以為繼,所以還是要找另外的工作,且保的是勞保,他們是「有勞保的真農民」,若要求他們結清勞保再加入農保,會造成損失。

縣長林聰賢上月10日宣布,凍結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築證照兩個月,在這期間訂出審查標準,目前已草擬完成,從嚴規定申請建造農舍者必須具農保身分,若申建人是勞保或公保,要先改納農保;此外得檢具生產經營計畫、提出農舍附屬設施、農業產銷設施配置圖,至少保留90%面積當農地,並要親自出席審查。

縣政府近期將預告草案內容,彙集各界意見,再送縣法規會、縣務會議討論通過,預計下個月公告實施。

有人批評,新的辦法考慮不周延,不少農家子弟繼承家業,具有熟練操作自有大型曳引機、插秧機、割稻機的能力,但光是務農無法生活,會多作一分工作補貼收入,是「有勞保的真農夫」,若依縣府規定必須結清勞保,轉保農保,又還沒屆滿退休年資,勞退金損失慘重,且現在的工作可能也不保。

民眾也質疑,縣府怎分別「有勞保的真農夫」還是「有勞保的假農夫」?即使蓋房子的人有農保,蓋好後轉手,縣府又如何限制只能賣給具有農保資格的人?

縣府農業處長楊文全說,建農舍的目的應該是方便就近管理農地,其實並不是非得在自己的田地上蓋住屋不可,也可以考慮居住在村落裡,左鄰右舍有照應、比較熱鬧,生活機能也較健全。

至於農舍轉移的資格認定,楊文全坦言,依據目前的法令,沒有規範到農舍轉移後的承受人,確實有漏洞,目前還在討論,會建議中央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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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才能建農舍? 宜蘭勞保農夫反彈

2015-03-16 09:02:45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草擬農舍建照審查辦法,規定有農保才能建農舍,但部分農民反映,光務農生活無以為繼,所以還是要找另外的工作,且保的是勞保,他們是「有勞保的真農民」,若要求他們結清勞保再加入農保,會造成損失。

縣長林聰賢上月10日宣布,凍結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築證照兩個月,在這期間訂出審查標準,目前已草擬完成,從嚴規定申請建造農舍者必須具農保身分,若申建人是勞保或公保,要先改納農保;此外得檢具生產經營計畫、提出農舍附屬設施、農業產銷設施配置圖,至少保留90%面積當農地,並要親自出席審查。

縣政府近期將預告草案內容,彙集各界意見,再送縣法規會、縣務會議討論通過,預計下個月公告實施。

有人批評,新的辦法考慮不周延,不少農家子弟繼承家業,具有熟練操作自有大型曳引機、插秧機、割稻機的能力,但光是務農無法生活,會多作一分工作補貼收入,是「有勞保的真農夫」,若依縣府規定必須結清勞保,轉保農保,又還沒屆滿退休年資,勞退金損失慘重,且現在的工作可能也不保。

民眾也質疑,縣府怎分別「有勞保的真農夫」還是「有勞保的假農夫」?即使蓋房子的人有農保,蓋好後轉手,縣府又如何限制只能賣給具有農保資格的人?

縣府農業處長楊文全說,建農舍的目的應該是方便就近管理農地,其實並不是非得在自己的田地上蓋住屋不可,也可以考慮居住在村落裡,左鄰右舍有照應、比較熱鬧,生活機能也較健全。

至於農舍轉移的資格認定,楊文全坦言,依據目前的法令,沒有規範到農舍轉移後的承受人,確實有漏洞,目前還在討論,會建議中央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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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土地 宜市增闢市民農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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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江聰淵(右一)昨赴空地了解目前居民栽種狀況,並宣布「市民農園」最快在6月底前開放租借耕種。(李忠一攝)
市長江聰淵(右一)昨赴空地了解目前居民栽種狀況,並宣布「市民農園」最快在6月底前開放租借耕種。(李忠一攝)

宜蘭市長江聰淵等人昨赴新生里一塊占地千坪的空地上,宣布宜蘭市第3處「市民農園」,最快將在6月底前開放市民租借耕種,他說,空地鄰近國道5號,未來還可規畫市集,讓遊客可以購買鄉親們栽種的蔬果。

宜蘭市原有長青農場、樂活農場2處「市民農園」,宜蘭農田水利會大福路基地,占地有千坪,地點位於宜蘭市大福路2段,有不少民眾向市民代表康思源建議,希望能將空地整理後開放租借耕種,康思源向公所反映後,公所與水利會達成共識。

 

水利會長許南山表示,這塊空地如果作為停車場是很可惜,經與江聰淵等人討論後,覺得市民農園的構想最恰當,近期會向水利會委員會報告,相信委員會會認同市民農園計畫。

占地千坪的空間,估計有3分之2整地後開放租借耕種,估計可規畫100畦耕地,每一畦約20平方公尺,限宜蘭市民申請;另外3分之1規畫作為停車場、農機具室,以及設置攤位。

江聰淵表示,行經國道5號的遊客會從大福路到宜市,北返時也會經大福路,在此處規畫市民農園,除讓市民體驗農園之樂,遊客與在地鄉親也可購買蔬果,既可帶動觀光,又可活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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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暫核農舍建照彌月 推自治條例護務農者、防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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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5年3月11日宜蘭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宜蘭縣政府於2月10日宣佈暫停2個月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以擬定新規章落實「農地農用」政策,昨(10日)剛好屆滿1個月,以「守護宜蘭工作坊」為首的小農,也提出包括中央修法、地方自治條例等5項訴求,並請來「土地公」守護農田,還要宜蘭縣政府硬起來,拿出具體農地農用方案。

節氣正處於驚蟄(6日起)與春分(21日)之間,農忙之際,宜蘭小農們農事繁忙,也要捍衛身為農民的權益。昨放下農事召開記者會,還請來土地公一起巡田水,期能庇佑真農民,讓台灣過好年冬。

宜蘭小農找來土地公巡田水。

農忙不忘放下農事,請出土地公來幫忙。

小農心聲:保護農地代代相傳

「農田不是我們這一代吃完就好,還要留給下一代,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務農50年的林崑陵說,小時候被灌輸務農沒出息,卻看到年輕的農民帶著熱情與理想耕種,卻無法對抗農地被當成商品一塊一塊消失的命運,內心無限感慨。常問外縣市的朋友,到宜蘭期待看到農舍、農田,或青翠的景觀?這已是價值選擇,他希望社會大眾能關注農地農用議題,守護台灣農地。

三星鄉行健村是民間第一個自主發起的有機村,不過就在2005年到2013年不到10年,原本是廣袤的農田,任由一棟又一棟的農舍切割。三星鄉行健有機農產生產合作社發起人張美表示,從事有機耕種之後,越來越感受到農舍的威脅,民生廢污水就直接排入農田,讓務農更辛苦,而即便反應也未能獲得解決,影響食品安全。

宜蘭長大的林哲安,以契作田董米守護水田。

宜蘭長大,還在讀大學的林哲安,這兩年跟著農民一起下田,隨著節氣過日子。從小在宜蘭賞鳥,最了解農田的重要性。他說,蘭陽平原重要的人工溼地,更是度冬候鳥重要棲息環境,為了保護水田生態,這兩年在蘭陽溪以北,以「田董米」和農民契作4.8甲地,幫在地缺乏行銷能力的老農行銷產品,也一起守護水田生態。

他說,農田不但是重要的人工溼地,吸引鳥類資源營造優美的景觀;宜蘭有黑面琵鷺、上千隻的高蹺鴴,以及小水鴨,很適合生態旅遊。若農田破碎了,鳥類資源不存在了,不但生態農業做不下去,生態旅遊也沒機會了;他期待政府能亡羊補牢,留下自然資源提供生態系服務,提供年輕人回鄉工作的機會,就像他能將興趣化為工作。

制定自治條例守護農地

守護宜蘭工作坊聲明指出,並非反對農民蓋農舍,而是反對農舍與農地成為房地產炒作標的,任由假農舍污染水質、破壞景觀,排擠在地居民與農民的工作權與生存權,更影響台灣食安與農業的未來。

三星鄉好山好水使得農舍不斷入侵。圖左為張美,圖右:李寶蓮。

工作坊成員李寶蓮表示,台灣需要74~81萬公頃的農地生產,才能支持40%的糧食自給率,但目前實際耕種的農田約68萬公頃,其中1/3是山坡、農牧用地,真正有效生產糧食的土地約46萬公頃,遠低於74萬公頃,根本無法提升糧食自給率。

對於農舍問題,農委會從未表態、解決問題,不但推諉卸責,當宜蘭縣政府宣布嚴審資格暫緩申請時,主委陳保基還出面搶功,說此舉是他建議縣長林聰賢的。「官員怠惰無能莫過於此」。

「暫核農舍建照只是依法行政的第一步」小農們期待,縣府不單以行政規章行事,更應制定自治條例,才不會縣長一換人又故態復萌。

權益回歸真農民

李寶蓮認為,地方政府最該做的事情是確認農民資格,對於農地嚴格管制。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農民是「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跟是否擁有農地、是否具有農保或是否為農會成員都無關。

「過去縣政府的認定方法,只認定有沒有農地、是否具備農保資格、9成農用,這些都可以假他人之手完成,並不符合所謂的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定義。」因此,民間主張以四鄰地主證明、農產銷售管道證明耕作事實。

李寶蓮說,若兩年當中有耕種事實,四周的鄰居都會知道、也能證明,這對於未來要在農村裡居住的人而言,是敦親睦鄰、建立在地關係的方法;而農產品銷售管道,無論是個人、網路或某地市集擺攤,甚至路邊市場擺攤,都可提供地點以供查核。

宜蘭逐漸消失的農田地景。

農業處:以實質審查防弊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農務科科長楊槐駒接受採訪時表示,雖曾將四鄰地主證明以及產銷管道列入討論,最後卻未能納入草案,因為兩者在舉證上都牽涉到主觀認知以及意願,而農業收入很難證明。

縣府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規定,以行政規章制定「宜蘭縣申請農舍審查作業辦法」,目前已完成草稿,近日可望預告,之後送法規會、縣務會議,預計4月初公告上路。

草案除了農發條例原來的規定,申請人須具備農民健康保險資格,並檢具生產經營計劃書,包括對過去農業經營的歷史和未來對於土地經營的構想,並透過審查小組現場審查機制,要求申請人到場,了解經營計畫內容;委員也會針對實務面,了解是否和說明一致。

另外,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9條「農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農業經營用地應為完整區塊,且其面積不得低於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九十」規定,申請人需提農舍、附屬設施、農業產銷設施配置圖,確保9成以上的農地維持生產,農舍附屬設施和退縮距離都納在10%。

「等於是說讓一塊土地後端9成維持農業生產,前面的1成是做農舍以及附屬設施,包含退縮距離都含在10%以內,對於有居住需求的農民,蓋農舍又不影響農業生產。」楊槐駒解釋。

專案小組成員將由農業改良場、農業生產經營專家以及縣府代表共同組成。昨已由副縣長召開鄉鎮市長加強說明,這些第一線面對農民和地主的鄉鎮市長,大部分支持此項草案,期能守護農地及宜蘭價值。

現行法令把農地變商品

目前宜蘭約7600棟農舍,9成以上非實際務農農民所有,近2000公頃農地失去生產糧食的功能;而中央政府先是2000年修改《農業發展條例》,使得農地變成可小面積興建農舍,農發條例修法之後,《土地法》也跟著修訂,刪除第30條限制農地購買須具備農民身分的條文,從此只要有錢,任何人都可輕易入場購買農地。

李寶蓮說,中央的法規只有要求申請興建農舍必須是農民,但對於轉移並沒有規定,例如蓋了農舍可以賣給非農民,雖具農民資格,也只是把農地當建地使用和買賣。

他也指出目前的分割繼承制度,導致農地無限制切割,讓繼承農地的人左右為難。面積過小的農地,就算務農也難以維持一家人的生計,不務農也不知該如何處置。共 同持份讓農地使用不易,農村也因此無法活化,難怪最後只能將手上面積很小的農地賣掉,連帶使得農村社區結構跟著分崩離析。

「中央應對分割 或單一繼承,進行法律調整。」李寶蓮指出,德國就認為土地是稀有資源,在地狹人稠、土地又不能增加的情況下,土地從原始荒地變成良田的過程,投入的社會資 源是非常多的,絕非現在土地擁有者的努力,事實上是具有公共性,對於一個國家的長治久安,農業基礎是安定社會的重要根基;要讓農業基礎不受到動搖,農地一 定要農用。

守護宜蘭價值需凝聚民意

農地農用不只是保護食品安全,也維護宜蘭農田獨特的景觀,這剛好是旅遊觀光的命脈。到場關心的宜蘭縣議員薛呈懿接受訪問時表示,期待透過公共參與、審議式民主,讓宜蘭民眾認知到宜蘭發展的主題性以及農田價值。

對於民間期待提自治條例,他說,將廣聽多方意見,在此基礎下捍衛農田農用的價值,以此檢視自治條例的內容。現行中央法規雖有漏洞,但若能落實立法精神,原可避免這些弊端。「即便有了自治條例,最重要的還是落實,即使是反彈聲浪,仍是民意的一部份,必須兼顧。」

守護宜蘭工作坊5項聲明:

1.農舍問題沈痾已久,中央地方均不容卸責:農舍浮濫問題源於中央大開惡法漏洞在前,地方政府把關不力在後,15年來放任情勢滋長,中央與地方均嚴重失職。監察院雖於2011年提出糾正,但農委會迄未對個別農舍做出任何修正管理,立法院也未見修法提案,我們對此嚴正譴責。

2.亡羊補牢猶未晚,請宜縣府堅持做對的事:我們樂見宜蘭縣政府終於面對問題,踏出依法行政、負責任事之第一步。我們肯定此一方向,並期許縣府上下一體,堅持立場,積極落實政策。

3.秉持「農地農用、農舍農用」原則,依法實質審查:我們呼籲縣府新定之「農民身份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原則」應「以農為本」,亦即「以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權益,以及農業農村之永續發展」為中心原則,實質審查農舍起造以及轉讓人之「農民」資格,也實質審查農舍興建地需維持九成農用地之「農用」資格。

4.公平執法,杜絕僥倖:除暫緩新建農舍的申請,對於現有違建農舍,尤其是大規模營業型民宿、餐廳及施工中之違建,我們亦籲請縣府以有效手段嚴格取締,以維持管理之公平與實效性。

5.中央修法+地方自治條例,從根本解決問題:我們一貫主張應儘速修改農發十八條等相關法規,從根源解決農舍濫建問題。目前宜縣府以行政命令嚴審緩發,雖事屬權宜且於法有據,但「守護宜蘭工作坊」仍殷盼縣府能不畏壓力,進一步推動自治條例,將當前手段納法管理,制定「宜蘭農地與農舍管理自治條例」,為守護農地的永世大計樹立可長可久的地方自治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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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會護良田 下鄉聽民意

2015-03-07

〔記者王揚宇/宜蘭報導〕「為子孫留一畝田!」宜蘭農田水利會昨天起進行十場下鄉座談會,除了向鄉親分享維護農田永續生產等看法,也廣徵各方意見,匯集眾人智慧,遏止良田快速流失、都市水泥化等現象,並彙整意見,向中央發聲。

  • 許南山想利用座談會機會廣納民意,把大家的意見彙整建議給中央,一起宜蘭農田和環境。(記者王揚宇攝)

    許南山想利用座談會機會廣納民意,把大家的意見彙整建議給中央,一起宜蘭農田和環境。(記者王揚宇攝)

首場座談會從宜蘭市農會出發,超過上百人出席,水利會希望以座談會方式,面對面聽取鄉親對水利會的建議,以及維護環境永續經營等議題的看法。

水利會長許南山,說,國道五號雪山隧道通車後,大批民眾到宜蘭買地蓋農舍,地形地貌有很大改變,伴隨而來的不是休閒產業蓬勃發展、居住品質提升,而是土地零散、耕地不完整、動植物棲地遭破壞等狀況,大家必須思考如何在一個面積內將農舍集中,不要四處蓋。

許南山推農業信託基金

此外,為了確保農民生計,許南山也提出「信託基金」構想,讓無法做活的老農透過信託基金養老,讓買不起田地的年輕人以便宜的價格承租耕地,大家不必賣農地也可創造價值及雙贏。

系列座談會昨起至十八日,除了兩個原民鄉,會在其餘十個鄉鎮市輪流舉辦,詳情電洽:03-9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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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無地 宜蘭農地銀行擴大募地

2015-03-02 08:52:07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推動幸福銀行,有8.4公頃的河川高灘地,可供媒合。 圖/縣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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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推動農地銀行,但1年多來,只媒合不到3公頃土地,成績不理想,縣農業處檢討後,認為「缺地不缺人」,今年除了原本的三星鄉外,還要擴大到五結鄉,透過廣為宣導,盼地主釋出農地,鼓勵更多年輕人投入農業生產。

縣府102年中旬推動「幸福宜蘭農地銀行示範計畫」,只要媒合成功,地主每公頃可獲得1萬元獎勵金,縣府還會補助承租人驗證、有機肥料、生物防治資財等費用,3年最多可獲得13萬6500元獎勵金,但到去年為止,媒合的農地總面積不到3公頃。

縣農業處農務科長楊槐駒表示,近年來宜蘭有不少新農移入,加上目前已協調農會整合三星鄉、大同鄉地區18歲到40歲的青年農民,作為培訓對象,已募集84名種子青年,所以人力不是問題,農地銀行目前面臨最大的問題還是在「農地不足」。

據了解,今年農地銀行可媒合的有8.4公頃國有河川高灘地、0.9公頃私有地,總面積還不到10公頃,農業處人員日前還大老遠跑到武陵農場,爭取釋出位於三星鄉長埤湖段約12公頃的農地,但沒有進展。

楊槐駒說,私有地的募地困難,主因是地主不了解農地銀行的政策,也有許多老農仍留有當年三七五減租政策的陰影,擔心一旦簽約的話,土地就變成別人的,因而不願參與。

他表示,縣府今年將農地銀行的辦理範圍從三星鄉擴大到五結鄉,希望募得更多農地,也會加強宣傳,努力向地主說明農地銀行的政策內容,並尋求公部門支持,希望找到更多地。

 

 

 

 

 

 

 

 

看問題/活化農地 誘因不足

 

宜蘭縣政府推動「農地銀行」,要促使地主願意提供土地,並且吸引青年投入農業生產,但是一年多來,可供媒合的土地少之又少,主要原因是誘因不足。

「農地銀行」原本希望能募集50公頃的公私有土地,但去年就已經面臨無地可租的窘境,被譏「空殼銀行」,今年還是不理想!覓得的10公頃媒合農地中,絕大多數還是河川高灘地,屬於私有地主面積不到1公頃,無法達到活化農地利用的目標。

細看這項計畫,參與媒合的私有土地,租金由承租人和地主雙方自行研訂,地主除了收租金外,只能再拿到縣府提供的每公頃1萬元獎勵租金,再加上許多老農對於三七五減租都有陰影,讓無力再耕田的老農寧願申請休耕補助,也不願意為了區區小利,拿田地來冒險。

近年來,宜蘭面臨良田「種農舍」,農地快速流失的大問題;縣府頻頻出招,從暫停核發農舍建造、公告全縣11鄉鎮非都市土地的農舍不能作為民宿使用等,連同前年起推動的農地銀行,都是希望為後代子孫保留一畦良田,但是如果不能提高誘因,恐怕還是無法讓農地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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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宜蘭豪宅農舍談起

文/Sarah 

http://grinews.com/news/2015/02/11/%E5%BE%9E%E5%AE%9C%E8%98%AD%E8%B1%AA%E5%AE%85%E8%BE%B2%E8%88%8D%E8%AB%87%E8%B5%B7/


宜蘭縣政府日昨宣布,即日起兩個月凍結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築,爾後相關申請都要嚴格把關。根據資料,宜蘭縣前兩任縣長核發農舍各兩千多件,到現任林聰賢縣長的三千多件,宜蘭縣每天有1.5棟的農舍興建,農田大量的流失,影響農業發展。最為人詬病的是房地產業者大肆人為炒作,共同牟取暴利的不公不義已經到令人髮指的地步了,所謂的農舍其實已經是豪宅的代名詞,報紙到處可見農地出售,適用民宿、招待所、別墅的廣告,要價兩三千萬,動輒百餘坪,對照一生務農的辛苦所得,轉手給建商蓋豪宅的差距不能以道里計,讓農舍變成豪宅何樂不為,死守農地反而是不智之舉。

農民生活勞苦,看天吃飯,早年政府體恤他們,所以有每個月三千元的老農津貼,隨著歷次的選舉,為了爭取選票,農業縣的立委候選人逐次加碼到現在的每個月七千元津貼,原本照顧農民的美意卻造就了很多的假農民,因為進入門檻低,利益誘導許多人抱著不領白不領的心態,明明生活優渥,居住在都市,也去申請農民身分,請領津貼,這個不合理的現象持續多年。一直到不久前立法院總算通過將請領老農津貼的資格由現行的六個月提高到十五年,估計未來15年國庫可以節省463億,根據主計處的統計,實際務農有54萬人,參加農保有141萬人,其中請領老農津貼近70萬人。這個法案通過殊屬不易,因為農業縣立委基於選票考量反對,最後通過僅是將未來的請領門檻提高,但是現存假農民並未清查,仍在繼續榨乾納稅人的血汗錢。

台北市的瑠公和七星兩個農田水利會因為擁有大片土地和現金,資源雄厚,大家爭相競選委員,每次選舉會員就暴增,有嬰兒也登記為會員的,有持有土地只有A4紙張大小等光怪陸離的現象,這些人頭會員6成持有坪數都在3坪以下。行政院也注意到這些不合理的現象,所以提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擬修訂候選人和投票人必須持有30坪左右的農地才可以具備資格,但是這樣的案子在立法院硬是被立委擋下,所以亂象、怪事還在持續中。

宜蘭縣3年內有700棟農舍蓋起來的驚悚畫面,讓縣政府意識到農舍的浮濫已經到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但是農業的問題千絲萬縷,農業政策要完善配套規畫,必須整體考量整個產銷、灌溉、農地活化等問題,停止發照只是一個起步,農作辛苦又沒有獲利誘因,只有消極防堵能夠賭多久呢?

更多評論: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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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前主委:該讓宜蘭農民有未來

2015-02-13 03:58:40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決定嚴審農舍資格,農委會前主委李金龍昨天表示支持,但認為管制只是治標,應該從修法根本的解決,而且也要讓農民覺得農業經營有未來,農民就不會隨便賣地。

宜蘭農田水利會昨天舉辦「為土地正義發聲」論壇,邀請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陳育貞、交通大學副教授蔡晏霖等人作專題演講,吸引300多人出席,出身宜蘭的李金龍也以「打造永續農業島」為題演講,從台灣農業進程,談到當前重要課題和因應對策。

他在演講前接受訪問,談到對縣政府嚴審農舍的看法。李金龍說,現在很多以農舍之名,實際是蓋別墅,且就在農地中間「種」起來,對農業經營不利,因為農業經營必須一定的規模,如果面積小,耕作的成本會提高,他支持嚴格審查,確實經營農業的人,才能蓋農舍。

農民資格如何認定?宜蘭縣政府擬將具有農保列為積極條件,但李金龍認為「不見得恰當」,原因是台灣的農保人數超過150萬人,應以實際務農,比較嚴謹認定,農發條例原本規定自耕農才能擁有農地,但後來放寬,變成不特定人都可以,若能修回來,才能解決農舍濫建。

李金龍曾於2002至2006年擔任農委會主委,他昨天透露,當時曾考慮過修法,但立委們反映民意,當時民代有很多不同的聲音,所以沒有修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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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改建民宿 宜蘭縣再關大門

2015-02-14 03:00:57 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宜蘭縣報導

繼停審農民資格及停發農舍建照兩個月後,宜蘭縣政府對農舍亂象再出招,前天公告全縣十一鄉鎮非都市土地並非「民宿管理辦法」定義的「偏遠地區」,這些區域農地所蓋的農舍不能作為民宿,再削減農地蓋農舍誘因。

新措施實施後,宜蘭縣可申請經營民宿的農舍,僅限位在風景特定區、原住民地區、休閒農業區及非都市土地的甲、乙、丙種建地所蓋的農舍與建物才符合資格,鄉村住宅區的住宅申請當民宿也不受影響。

宜縣府指出,民宿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共九種區位可設置民宿,包括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國家公園內、原住民地區、離島地區、休閒農業區、金門特定區、非都市土地及偏遠地區;宜蘭縣境內沒有「偏遠地區」。

但雪山隧道開通後,宜縣府二○○七年依民宿管理辦法,除宜蘭市外,認定其餘十一個鄉鎮的非都市土地為民宿管理辦理法的「偏遠地區」。但宜縣府發現,此門一開,大量農舍在非都市土地「長」出來變成民宿;統計發現,宜蘭縣民宿共一千零廿家,全台僅次花蓮縣。其中,非都市土地的農舍用來當民宿的就多達三百卅五家,占所有民宿三成。

對縣府新措施,有民眾表示「早該這樣做」但也有業者說,經營民宿增加收入,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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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成農舍違規? 游錫堃;:願依法辦理

2015-02-16 03:37:56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行政院前院長游錫堃位於宜蘭縣羅東鎮的農舍,日前遭人質疑是否圍牆高築,也屬違規使用?縣政府昨天表示,北成農舍是在民國89年農發條例修改前所建,必須視是否符合當時的法令,再作處理。

宜蘭農田水利會上周舉辦「土地正義」論壇,邀請專家學者演講,由於正值縣府暫時凍結核發農舍建照,農舍違規使用也成會中的關切重點。與會人士轉述,游錫堃前往致詞時,會中有人質詢,他的農舍圍牆高築,是否也是違規?當時游錫堃顯得有些尷尬,但表示北成農舍建於民國85年,符合當時法令,若有違規,他願依法辦理。

副縣長吳澤成說,農舍氾濫是很嚴肅的問題,縣府要從兩方面把關,首先是未來要蓋農舍時,對於農民資格認定、農舍怎麼蓋等,都會建立比較嚴謹的審查機制;此外對於既存的農舍,若違規使用,也會加強稽查,並課徵稅金。

吳澤成表示,目前農舍最主要的違規是「農地建築物外的十分之九土地,部分沒有農用」,縣府會加強稽查,農用的農舍原本不用繳地價稅,一旦被查出違規使用,將優先改成扣地價稅,此外也會提高房屋稅金,另外將從執行層面下手,嚴格稽查,確保農地農用。

對於北成農舍引起質疑,縣府農業處長楊文全表示,縣府會建立一個制度性的處理機制;吳澤成認為,要看農發條例修改前後的法令適用情況,若符合當時法令就沒問題,若有違規當然也要處理。

縣府日前已擬定「宜蘭縣興建農舍及其農業用地稽查及取締要點」,每半年一次隨機抽樣列管農舍的3%稽查,一旦查出違反規定,會處分並限期改正,且可連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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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農舍新標準 各界看法不一

2015-02-16 03:37:59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聰賢10日宣布凍結核發農舍建照兩個月,對於先前162件已申請但未審核的案件,縣府決定採取比較嚴格的新標準審核,外界質疑恐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不過法界人士認為,這應該屬於公部門的行政裁量權。

縣議員陳鴻禧指出,縣府想到哪做到哪,說停就停,完全沒有配套,如果不能提高農業生產價值,讓農民能夠靠著農地生活,根本無法達到農地農用的目的,結果只是害了農民。

縣府建設處長王蘭生表示,凍結發照就是為了嚴加把關,相關單位這兩個月會研擬一套新標準,包括農民身分、農舍配置等,未來一律依照新標準審核,「即使已掛件的162件也一樣」。

「太扯了!」某土地代書前陣子才代人送了幾件農舍建照的申請案,他批評縣府一下子說停就停,先前就送的案件卻要改採新標準,實在太離譜!此事涉及人民財產權益,縣府應該更謹慎,研擬自治條例送縣議會審查,接受民意監督,才符合民主和法治精神。

但法界有不同看法,1名執業律師認為,此事涉及政策和法律考量兩個層面,雖然有可能違背信賴保護原則,但並非沒有「前例」。以集村農舍為例,當時中央法規1道命令下來要限建,地方政府已經發照了,仍被撤掉,不准就是不准,即使後來打行政訴訟,行政法院也支持這樣的見解,認為只是命令的變更,公部門有裁量權,不涉及溯及既往。

另有法界人士認為,雖然有上百件申請案是在縣長宣布前就已掛件,但還未核發,縣府改變審核標準,應該屬公部門的行政裁量權,除非已經發照又撤照,才能說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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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禁營民宿 縣府︰不溯既往

2015-02-14

廢止偏遠地區公告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為回歸「農地農用」,遏阻農舍經營民宿的不正常現象;昨宣佈廢止「偏遠地區」公告,不再核准非都市土地農舍作為民宿,申請中案件全數駁回,但此法不溯既往,已申請合法的民宿不受影響。

  • 宜蘭縣府廢止非都市土地「偏遠地區」公告,不再核准農舍經營民宿,但不溯既往,已申請合法民宿不受影響。(記者王揚宇攝)

    宜蘭縣府廢止非都市土地「偏遠地區」公告,不再核准農舍經營民宿,但不溯既往,已申請合法民宿不受影響。(記者王揚宇攝)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民宿只能設在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國家公園區、原住民地區、偏遠地區、離島地區、休閒農場或休閒農業區、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非都市土地(僅限建地)。

上述分區,除偏遠地區由縣市政府認定,其餘都是中央權責;宜蘭縣政府引用經濟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認定,於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八日公告,宜縣十二個鄉鎮市,除宜蘭市,其餘十一個鄉鎮非都市土地都是「偏遠地區」;在「偏遠地區」等規定地區,得以農舍供作民宿使用。

「偏遠地區」公告後,開啟農舍經營民宿「方便之門」,業者大興土木,為了經營民宿蓋農舍,一棟比一棟豪華,破壞農村景觀與生態甚鉅。

縣府統計,宜縣合法民宿一千零廿間,偏遠地區農舍經營民宿三百三十五間,約占三分之一,為解決農舍經營民宿現象,縣府昨宣佈廢止「偏遠地區」公告,農舍禁止作為民宿,目前有廿幾件申請中案件,將全數駁回。

將加強違法民宿稽查

縣府工商旅遊處表示,經濟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相關辦法,在一百年三月間經行政院廢止,「偏遠地區」已無認定依據;縣府會加強違法民宿稽查,可處六萬元至三十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斷水、斷電、強制拆除。

宜縣鄉村民宿發展協會理事長林佳民說,縣府政策對民宿業者沒有影響,許多人農舍蓋一蓋就經營民宿,品質參差不齊,把民宿門檻拉高,對業界是好的。宜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公會理事長李正賢說,農舍不得經營民宿,對農地買賣影響還好,縣府暫停農舍建照核發,要對農民資格從嚴審查,這部分衝擊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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