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家長團體槓教師工會 向孔子告狀
2014-11-12
〔記者江志雄、吳柏軒、黃邦平/綜合報導〕宜蘭縣十多個家長團體昨到宜蘭孔廟向孔子「告狀」,指控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針對八所學校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挑起紛擾對立。教師工會表示,盼透過裁決申請讓紛爭圓滿落幕。
工會對8校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宜縣教師工會代表縣內三十九所學校提起團體協約,協調內容包括教師每天上班不得超過八小時、無擔任學校導護義務等共五十二條;工會與學校代表歷經十四次協商,仍有半數以上條文未獲共識。
工會最近針對其中八校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若裁決通過,每校恐被處十萬到五十萬元罰款,且影響學生受教權,引發家長團體反彈。
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等家長團體到宜蘭孔廟舉牌抗議,高喊「孔子在哭泣」、「家長在怒吼」、「別讓好老師背黑鍋」,痛批「不願守護孩子交通安全的人,沒資格當老師」、「對教育工時論時計分、斤斤計較的教師,寒暑假沒資格領薪水」。
家長團體批教師工會斤斤計較工時
家長團體發言人胡勝已說,教師工會參加團體協約協商時,僅引用有利於己的法條,對學校要脅恫嚇,凸顯工會只問權益、不管教育本質的心態。宜縣校長協會理事長陳志勇說,支持家長團體的行動,呼籲教師工會重回宜蘭縣政府的溝通平台協商。
宜蘭縣教師工會理事長朱堯麟回應,教師不是警察,無權管制交通。另外,教師一天上班不得超過八小時,源自宜蘭縣政府所屬機關差勤管理要點。寒暑假期間,老師必須參加研習、開會、備課,有很多事要做。
朱堯麟強調,團體協約完成十四次協商後,很多學校不願依決議辦理,甚至推翻先前共識,因此工會採取勞資爭議處理模式,向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八所學校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教部、勞動部尊重雙方意見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司長張明文表示,教師法對教師工時並未明確規定,由擁有聘僱關係的地方政府與當地中小學教師進行協商,各地情況不一,例如偏鄉地區就可能因為交通因素,導致教師上下班時間有所不同。
師資藝教司副司長郭淑芳表示,對於教師工會的勞動裁決申請給予尊重,也相信地方有誠意且依法理情來解決,「最重要的還是學生,因為沒有學生就沒有老師、學校,希望千萬不要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
勞動部官員說,據了解,該案雙方對部分內容仍有爭議,例如教師沒有課時是否一定要留在校內?勞動部會尊重教育主管機關的意見,也會重視教師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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