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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教師工會團協 議員批社會觀感差

2015-11-05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議員沈德茂等人,昨接連砲轟縣府與教師工會的團體協約,社會觀感很差,要求到此為止。教育處長文超順說,團協還未簽訂,會站在學校與學生立場把關。工會理事長朱堯麟表示,老師是老師也是勞工,議員質疑沒有具體內容,不曉得如何回應。

  • 都發局考量到居民對於社子島開發目前還不夠熟悉,因此決議將投票方式延後,目前暫定為總統大選投票日及農曆新年期間。(記者鍾泓良攝)都發局考量到居民對於社子島開發目前還不夠熟悉,因此決議將投票方式延後,目前暫定為總統大選投票日及農曆新年期間。(記者鍾泓良攝)

工會︰質疑沒具體內容

縣府接受四十二所學校委託,與教師工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議會昨進行教育處單位質詢,議員沈德茂指出,教師工會不舉旗導護,對學生交通安全不管,不進教室就不關教師的事,哪有這種工會?教師要求比照勞工,但寒暑假、國旅卡勞工有嗎?教師月退四、五萬元,勞工兩萬元都不到,要比照勞工嗎?很多老師很認真,不要讓「老鼠屎」犧牲教育品質與教師形象。

吳秋齡議員質問,縣府在團協過程位階是什麼?全縣一百所國中小學,只有四十二所委託協商,另五十八所學校呢,教育處有為全縣老師著想嗎?老師到底是老師、還是勞工?江碧華議員則要求以學生受教權為重,工會太計較個人權益,與教育理念背道而馳。

陳傑麟議員質問教育處長,到底站在學校、學生、還是工會立場?團協還沒有簽,為什麼可以給工會幹部會務假,四十二所學校主張團協,萬一簽了,宜縣教育豈不一縣兩制。

教育處長文超順說,團協還在協商,縣府會站在學校與學生立場把關,依據教師法,教師是教師,但依據工會法,教師可成立工會,而勞委會規定,工會幹部是可給會務假的。

教育處︰為學校與學生把關

教師工會理事長朱堯麟說,教師寒暑假就像勞工特休假,勞工加班還可請補休,還有事、病假,老師事假得自費代課,老師是老師也是勞工,團協內容並不是工會提出,縣府就全部接受,而是雙方合議,他不曉得議員質疑什麼?哪一條有問題請具體說明,否則他無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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