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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溫泉新規定 複檢全過關

2015-11-05 02:03:19 聯合報 記者林縉明/宜蘭報導

縣衛生局管理溫泉水質,9月4日起施行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只要水質抽檢不合格,沒通過複驗,可處4千元至2萬元罰鍰,並對外公告姓名,新規定上路兩個月來不合格率下降3成,複檢通過率達百分之百。縣衛生局表示,因應冬天泡湯客增加,會加強抽檢。

宜蘭縣衛生局針對礁溪鄉溫泉旅宿業者定期舉辦溫泉池清洗、消毒等相關研習。 圖/宜蘭縣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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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轉涼,礁溪溫泉區進入旅遊旺季,遊客人潮大幅提升,泡湯客更是比平常成長逾3成。冠翔世紀溫泉會館副總蘇文堅表示,10月至12月是泡湯旺季,今年因為天氣變冷比較晚,直到最近氣溫降低,人潮才湧現,帶動住房及泡湯業績。

溫泉水抽檢不合格,過去沒有罰則,衛生局只能輔導業者限期改善,自從9月起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上路後,溫泉業者只要連續抽檢水質2次都沒通過,處4千元至2萬元罰鍰,按次開罰並公布姓名;根據統計,新規定後,水質不合格率從49%下降至19%,限期內改善複檢都過關。

衛生局表示,因應自治條例實施,密集邀集溫泉業者辦理浴池清理、消毒等設施維護觀摩,同時製作礁溪鄉溫泉地圖,公告溫泉旅宿業者水質檢驗報告、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簡易急救設施等,讓業者即時掌握檢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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