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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漁工遭雇主欠薪毆打? 綠委:應依法開罰
一名印尼籍漁工Safrudin向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投訴,去年5月開始到滿昌66號漁船工作,來台工作期間卻屢次遭雇主欠薪,甚至連吃飯錢都沒有,還在勞資爭議協調會遭雇主代表捶打胸口。今日民進黨立委陳曼麗在立院舉行記者會指出,「我沒辦法相信這件事會發生在公部門」。
據了解,Safrudin來台從事漁撈工作,於今年2月和3月發聲欠薪情形,原本和雇主合作提供三餐的印尼餐廳,也因雇主沒有付帳而停止供應,後來Safrudin向申請來台的仲介投訴,希望能夠借錢吃飯,但仲介卻以雇主積欠仲介費為由,拒絕借錢給他,Safrudin為了在台生活,只好四處打零工賺錢。
Safrudin透過翻譯表示,他來台灣工作,已經轉換了9次雇主,這次的雇主積欠他2、3個月的薪資,之前有支付薪資時,也都是拖延再三,沒依合約在每月1日給錢;雇主跟一家印尼餐廳簽合約,要他去那個餐廳吃飯,但因為雇主都沒給餐廳錢,所以餐廳不肯提供食物。他哽咽說「來台灣賺錢,沒想到會遭遇這樣的事情」。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庇護中心專員蕭以采指出,Safrudin今年1月多與前一個雇主終止聘僱關係,但仲介根本沒再幫他跟新雇主辦理聘僱手續,等於讓他成為非法居留狀態、非法提供勞務。
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勞工行政科長羅巧穎表示,當天協調會雖未成立,但已協助將Safrudin安置在群眾服務社;在聽聞Safrudin被搥打的情況後,也已請他報警。勞工處已要求雇主依法支付薪資,而雇主無法出示出勤紀錄表的情況,會依《勞動基礎法》裁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委莊國良說,雇主若未給付全額薪資,依法可處6到30萬元罰鍰,並可以管制雇主名額、甚至廢止招募許可;若仲介業者涉嫌不法,勞動部會依法查處,若多次違法,會廢止許可證。此外,宜蘭縣現已在規劃設立安置中心,勞動部會儘量全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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