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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縣市月支出破2萬 北市2.7萬最高
2016-09-19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國內低薪問題未改善,生活開銷卻愈來愈大。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首度突破二萬元,以台北市平均二.七萬元最高,新竹市二.四萬元次之,宜蘭縣、基隆市、新竹縣、高雄市、台中市、新北市都超過二萬元;在這些縣市,月入二、三萬元的「青貧族」、「窮忙族」,連養活自己都很困難,更別說養家了。
主計總處官員說明,消費支出包括食物、衣著、房租、水電、交通、通訊、醫療、教育等支出,也就是一般民眾日常生活開銷。各縣市消費支出的差異,主要受所得、地域性消費習慣等影響;至於物價變化趨勢則是差不多,但都會區物價相對較高。
根據主計總處資料,二○一五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所得總額扣除稅費、利息等非消費支出)二萬五九三八元,較二○一四年增加六二五元;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萬○四二一元,增加四四三元。
各縣市中,有八個縣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超過兩萬元,台北市二萬七二一六元最高,增加二一二元;新竹市二萬四三一三元居次,減少一三八六元;宜蘭縣二萬一六六八元排名第三,增加二二六○元;基隆市二萬一三九六元排名第四,增加七八八元;新竹縣二萬一一九三元排名第五,減少三一九元。
至於開銷較低的縣市,台東縣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萬四二六七元最低,減少一六九○元;雲林縣一萬五一八三元次低,增加廿四元;澎湖縣一萬五二四九元倒數第三,減少一九七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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