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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小檔案
2015-09-19
溫泉法定義的溫泉,是指符合溫泉基準的溫水、冷水、氣體或地熱(蒸氣)。
而所謂的溫泉基準,溫水是指露頭或溫泉孔孔口測得的泉溫為攝氏30度以上,其水質包括總溶解固體量;主要含量陰離子:碳酸氫根離子、硫酸根離子或氯離子;特殊成分:游離二氧化碳、總硫化物、總鐵離子或鐳等,只要符合相關標準規範都可稱之。
而冷泉是指若溫度低於30度之泉水,水質符合溫泉水質成分標準,亦視為「溫泉」。 地熱之蒸氣或水只要符合溫水泉溫及泉質,亦視為「溫泉」。(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府,記者游明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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