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保育空談 宜蘭上千公頃林地採礦

2016-05-27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環保署長李應元宣佈明年亞泥停止續採太魯閣礦區,引發連鎖效應,宜蘭縣已開採的七個礦場,面積一千一百公頃,其中六個位在林班地,大約兩千個操場面積被開挖,縣議員陳漢鍾質疑放任業者摧殘國土;縣長林聰賢說,將與中央繼續對話,加強環境保護。

  • 林地坑坑疤疤慘不忍睹。(宜蘭縣政府提供)

    林地坑坑疤疤慘不忍睹。(宜蘭縣政府提供)

  • 大片山林因採礦白了頭。(宜蘭縣政府提供)

    大片山林因採礦白了頭。(宜蘭縣政府提供)

縣府統計,宜蘭縣境經礦務局核可的礦權五十四處,二十八處開採大理石礦,做為水泥原料使用的,主要位於太白山與蘭崁山區,七個礦場開採中,面積約一千一百公頃,六個位於林班地上。

陳漢鍾表示,台灣礦區東部縣市占七十%,花蓮最多,宜蘭居次,主管機關口口聲聲說要國土保育,卻放任採礦者摧殘國土,森林保育處處有黑洞,被挖過的土地植被不見了,地方政府再不管就來不及,請縣長建議中央修法,並加強稽查管理,重罰遏制。

林聰賢說,李應元已開第一槍,相信未來法令制度會更完整,水泥礦區不能再擴大,應比照土石採用特別稅,有開墾過就要做相對保育,絕對要嚴格把關。

「林業用地可以採礦,法規上非常不合理!」環保局長陳登欽指出,礦權核准單位是礦務局和環保署,有些開採地點卻在林務局轄下林地,礦和林不相干,竟允許在林業區域採礦,礦場沒有適度管理,任由業者延展礦權持續開採,國家法令有待整合。

陳登欽說,礦物法三十一條規定,當原有礦權要申請延展,除非申請人與礦業權者不相符,或沒有探礦、採礦實績,主管機關不得駁回,否則業者損失由限制探採者及其他應負補償責任者補償,法令出現模糊地帶,必須亡羊補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Vadim 的頭像
    Vadim

    Vadim 雜記本

    Vadi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