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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水泥業空污加嚴管制 6月上路

 

2016-05-26 19:21 中央社 宜蘭縣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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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內水泥業近年來產生的空汙排放量持續增加,雖符合中央法規標準,但民眾感受不同。為改善環境,縣府將在6月實施比環保署更嚴格的監測取締標準,還給民眾乾淨空氣。

「新新聞週刊」以「宜蘭 你敢住嗎-幻滅的宜居城市」為題,製作特別報導,披露宜蘭空污問題比台北還嚴重。

宜蘭縣環保局長陳登欽今天說,環保署在民國85年頒訂「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92年曾做過修正,至今未再修正。冬山鄉一帶居民因附近水泥廠所排放的廢氣污染,飽受痛苦,家中不敢開窗,縣府經多次向環保署反映加嚴管制,但未獲重視。歐盟與中國大陸已對水泥業研訂或實施比台灣更嚴格的排放標準,環保署的規定已不符時宜,必須重新檢討。

他說,目前縣內有共4家水泥廠區,但業者排放的氮氧化物、不透光率的不合格率,近年持續增加,雖符合中央法規的標準,但在地民眾感受不同。

此外,民國101年到104年,水泥廠排放粒狀物占全縣固定污染源近3成;在全縣所產生的氮氧化物中,也有8成來自水泥廠,雖業者有排放超標等事實,但法令規範不夠完善,讓業者遊走法令邊緣,須嚴加管制。

陳登欽表示,為給居民更好的環境,6月1日起將公告實施比中央更嚴標準,號稱「青天版本2.0」的加嚴標準版本,實施後將可減少約20%水泥業排放的氮氧化物,但仍希望中央能從源頭管控。

他指出,環保署現行規定,業者旋窯粒狀汙染物的6分鐘一筆紀錄值,高於不透光率20%的累積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天超標不得超過40筆,而過了晚間12時,就全數歸零重新計算,這樣太過鬆散。

陳登欽說,宜蘭縣新訂的排放標準主要針對不透光率和氮氧化物。在發布滿1年後,改為不得超過3小時,不合格超過30筆就開罰;發布滿2年,提高到不得超過2小時,不合格超過20筆就開罰;至於過了晚間12時就重新計算的「灰姑娘條款」,未來要以任何連續24小時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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