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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5成電梯逾15年 民代促汰換
2016-05-26
縣府:涉法規 需和中央研議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國立宜蘭大學發生「電梯吃人」事件,電梯安全引起關注,縣府統計,縣內電梯竟有五成以上使用年期已超過十五年;議員薛呈懿、黃定和等人督促縣府,全面盤點老舊電梯分佈,並訂定電梯管理條例強制汰舊換新。縣府建設處回應,電梯更新年限涉及法規,會再和中央討論。
縣府統計,宜蘭縣電梯內共一九六五台,逾十五年的有九六八台,宜蘭大學電梯共二十二部,十五年以上就有十部,縣民搭乘到老舊電梯比例非常高;議員薛呈懿要求縣府負起安全檢查責任,全面盤點老舊電梯分佈,邱嘉進議員也要求縣府落實定期檢查,不要再讓憾事發生。
黃定和議員指出,縣內老舊電梯竟然占了一半,縣府應制定電梯管理條例,將縣內老舊電梯強制更新,公務機關更要以身作則,率先汰換。
縣府建設處表示,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明定,前十五年每年要安檢一次,之後半年一次,通過才核發使用許可,五樓以下公寓電梯每兩年一次,逾十五年每年一次。
中華民國電梯協會專案組指出,新型電梯裝有微電腦記憶,不但可以檢測出故障碼,過去的故障紀錄也能檢測出來,較能精確判斷故障位置,可以立刻排除故障。
至於舊型電梯通常僅能靠經驗、圖面判斷故障點,較難找出問題,概括來說,這十年內市占率高的電梯,大部分屬於新型系統。
縣府建設處長林國民說,縣府委託專業機構抽驗縣內電梯,也責成使用單位定期保養,依照電梯法規,十五年以上的電梯,每半年就要重新申請許可並做安全檢查,但現在有關電梯設備耐用年限只有參考建議表,並沒有法源要強制報廢汰換,老舊電梯要做整體更新也涉及費用問題,縣府會再跟中央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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