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放寬 宜運被高樓包圍了?

2015-09-11 07:25:40 聯合報 記者鍾知君/宜蘭報導

宜蘭縣議會國民黨黨團昨天控訴縣府去年變更都市計畫細部規定,將第3種住宅區的建物高度由限高21公尺改為50公尺,質疑圖利財團。縣府建設處表示,為鼓勵大規模開發,提升土地效益,才會變更高度,但也要求釋出公共空間供民眾使用。

「搶救宜蘭運動公園,拒絕縣府圖利財團!」國民黨黨團書記長陳鴻禧、議員黃定和與黃建勇說,前縣長游錫堃曾為了「宜蘭縣限制容積率和建蔽率條件放寬」抨擊宜蘭民進黨一代不如一代,回顧89年的「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對於各分區建築物都有明確規定,其中在公園外圍的第3種住宅區高度不得超過21公尺,保住蘭陽地區美景。

「以後宜蘭運動公園的美景就要被高樓阻擋」,陳鴻禧說,事隔14年,縣府去年10月公告第2次通盤檢討,將第3種住宅區限高21公尺改為50公尺,瞬間增加2.5倍,一旦興建高樓大廈,景觀就會被破壞,質疑圖利財團。

縣府建設處長黃志良說,縣府在98年依都計法辦理通盤檢討,103年7月通過並實施,針對第3種住宅區,為鼓勵基地大規模開發,達到土地利用效益,並開放公共空間供公眾使用,因此把當地建築物高度放寬,規定讓3000平方公尺以上基地可申請最高為50公尺的建物。

黃志良說,建築法規對於日照權等都有明確規定,50公尺的高度也符合規定,縣府審查時,也要求基地面積扣除建築物後,必須釋出35%至70%的面積供社區民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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