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運附近建物限高放寬 藍議員開砲

2015-09-11

基地逾3千平方米 放寬到50米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縣議會國民黨團批縣府去年變更都市計畫細部規定,把宜蘭運動公園附近建築高度限制,從廿一公尺放寬到五十公尺,是圖利財團;縣府建設處回應,三千平方公尺以上基地可申請最高五十公尺建物,有利於土地利用效益。

  • 宜蘭運動公園附近建築物高度規定變化

    宜蘭運動公園附近建築物高度規定變化

  • 國民黨議員痛批宜蘭運動公園周圍建物高度放寬,是圖利財團。(記者簡惠茹攝)

    國民黨議員痛批宜蘭運動公園周圍建物高度放寬,是圖利財團。(記者簡惠茹攝)

議員質疑圖利財團 扼殺地景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鴻禧、議員黃定和及黃建勇,昨聯手抨擊縣府在今年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時,把宜蘭運動公園附近第三種住宅區限高,從二○○○年規定的廿一公尺放寬到五十公尺,變成二.五倍,扼殺宜蘭運動公園周邊美麗地景,請縣府給個解釋。

陳鴻禧說,土地面積超過三千平方公尺,就可申請蓋高樓,宜蘭運動公園旁已有一個基地完成變更,很多人不希望運動公園四周有高樓大廈,縣府應詳加檢討,檢調單位也要調查都市計畫變更過程是否合法。

黃定和嘲諷說,縣府嘴裡講公平正義,做的卻是不公不義,宜蘭縣快被財團包走了,宜蘭運動公園周圍建築將瞬間長高,呼籲縣長林聰賢救救宜蘭運動公園;黃建勇批評林聰賢施政一年不如一年,第二任任內爭議不斷,擔心容積率改變破壞公園景觀,請林堅持初衷,保住宜蘭優質生活圈。

建設處︰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建設處處長黃志良解釋,基於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擴大縣民可使用開放空間,依法定程序更改宜蘭運動公園第三種住宅區限制高度,第三種住宅區基地面積達三千平方公尺,通過都市設計審議,建築物高度可超過廿一公尺,但以五十公尺為上限,過去宜蘭縣都市計畫未嚴格限制建物高度及開放公共空間,現在均納入管理。

建設處強調,今年開始規範基地面積扣除建物,要提供卅五到七十%公共空間供民眾使用,目前宜蘭運動公園確有一件第三種住宅建案,基地超過三千平方公尺,建物計畫高度約四十公尺,縣府尚未核發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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