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團協條文 第9次協商破裂

2015-09-11 07:25:38 聯合報 記者林縉明/宜蘭報導

宜蘭縣42所國中小委託縣府教育處與教師工會進行團體協商,工會先前聲稱完成33條文協商,引起外界批評,縣府昨天召開第9次協商,副縣長吳澤成邀家長會長協會、工會等討論,家長團體質疑談判過程有瑕疵,憤而離席。工會表示,團體協約一切依法,相關細節由縣府統一發言。

教師工會於7月底第8次協商後,逕自對外宣布完成33條團體協商,相關細節將在本周六會員大會討論,引發外界撻伐,縣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謝國興昨天質疑,當初縣府要求增加2名協商代表,遭工會拒絕,教育處也未處理,根本沒有再談下去的空間,且工會在上次協商後,未完成相關程序就逕自宣布完成,還公布協商代表名單,違反保密協商。

教師工會理事長朱堯麟表示,行政人員也是教師兼任,依法可加入工會,並無違反規定;協商過程中,家長協會、家長會長協會都派人出席,且第8次協商確實完成,必須公告讓會員知道進行討論,當初沒有公布協商內容受批密室協商,現在公布部分協商代表名單也被罵,根本是兩套標準。

家長團體表示,針對教師法內有規範的條文,基於法律優位原則,不應納入團體協商條文,像工作時數、校務會議等,主張暫緩協商程序,避免教師與家長對立關係持續,影響校園和諧。

縣府為避免家長、教師持續對立,吳澤成要求會議結果統一由縣府發言,據了解,原本33條協約中刪除1條、2條未完成協商,教育處僅表示下周會舉辦說明會對各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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