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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增建違農用 稅務局:需繳地價稅
2015-07-30
〔記者林國賢/斗六報導〕縣內農舍越來越多,但許多農舍常增建與農用無關車庫、庭園造景與水泥地面,甚至從事商業行為;縣稅務局提醒,此類「農舍」已違反農用要件,依規定需繳納地價稅。
擴建車庫、圍牆 屬非農用引爭議
雲林為農業大縣,農舍相當普遍,但近年來「豪宅」級的農舍愈來愈多,除了主建築富麗堂皇外,周邊亭園樓閣造景華麗,原本栽種農作物的地方,也被鋪設水泥,供做為停車場等用途,已失去農舍樣貌。
稅務局人員指出,縣內農舍違反農用最常見的情況是增建與農用無關建築,如原本農舍使用面積範圍僅申請一百平方公尺,通過檢查後,即年年擴建車庫、圍牆,依法,增建部分就須改課地價稅。
此外,如果農舍供經營餐廳、民宿、汽車修理廠等營業行為,就已脫離農用範圍,不符課徵田賦要件,應自變更使用的次年開始改課地價稅,若經稅務局人員稽查發現,該局會依農舍使用變更日期追課地價稅。
蔡姓農民說,農舍變成餐廳等營業場所,課徵地價稅合理,但農民自己住的農舍,只不過增建個車庫或造景,住得比較舒適一些就要課稅,對農民相當不公平,且容易發生爭議。
蔡姓農民質疑,為了防止小偷偷農作物,加蓋圍牆算不算農用?購買大型農機而增建車庫,應該也算是農用吧?硬要說是與農用無關向農民課稅,實在說不過去。
不定期稽查 變更前請先查清楚法令
稅務局長張永靖表示,土地若恢復農用,或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或使用執照,可於年底前向該局提出申請課徵田賦;若已脫離農地使用應主動申請改課地價稅,稅務局人員也會不定期稽查,追課地價稅。
張永靖說,為確保本身權益,農舍有任何變更前,最好向建設、農業等單位問清楚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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