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未農用 宜蘭5600棟違規
2015-07-30 08:11:42 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監察院昨天到宜蘭調查農舍案,縣府指出,5600棟違規使用被課地價稅,也發現多數農舍短期內移轉,過去5年3400件中有6成在3年內移轉,將稽查遏止違規與炒作。
監察委員章仁香、楊美鈴、陳慶財到宜蘭履勘,調查農地興建農舍案,農委會主任委員陳保基等官員陪同,宜蘭縣政府秘書長陳鑫益、農業處長楊文全等簡報與座談。
宜蘭農舍問題有多嚴重?縣府指出,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農舍有1754棟,修正後到去年止,新增核發使用執照農舍達7612棟,農舍多數未作農業經營使用,多達5600棟因實際違規使用,被改課地價稅,比例達7成以上。
縣府發現,多數農舍被短線炒作牟利,短期內移轉者眾,過去5年取得使用執照的農舍有3400棟,其中6成取得使用執照3年內即移轉。
監察委員要求落實農舍管理與農地農用,尤其對有重大違規,危及公共安全者應優先處理,更要遏止新違規出現;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會遏止新違規,清查與處理舊的違規。
調查與座談中,縣府指出既有農舍的管理困境是違規農舍太多,稽查人力有限,將以遏止新建農舍違規及舊有農舍擴大違規為首要,以4月7日「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發布實施為基準日,新農舍不得再有任何違規,如有依法處罰並限期改正,之前發照已興建完成的農舍如再有新增或擴大違建,或妨礙公共安全、交通、公共衛生或重大違規者,依法處罰並限期改正。
縣府建議,農發條例中,農民是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但沒有明確定義,中央應清楚與具體定義,而農民資格僅形式審查,農地供農業使用也沒有實質審查,應該調整;至於農舍配置,因無明確規範,造成農舍多蓋在田中央,破壞農業經營用地的完整性,建議中央修改未妥適的法令。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