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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6成農舍 蓋好就被轉賣
2015年04月04日 04:10
湯雅雯/台北報導
宜蘭的「豪宅農舍」問題變本加厲。圖為宜蘭地區鄉間處處可見高掛出售字樣的農田。(本報資料照片)
農團指控農舍亂象,農委會放任不管。農委會水保局表示,2013年7月農委會與內政部完成修法,新法規定農民申請農舍後,5年內不得轉賣再申請,避免投資客炒作,接下來還會有第二階段修法。
農委會水保局指出,對於宜蘭縣政府之前暫停發照2個月,訂新辦法嚴審農舍,農委會「樂觀其成」。水保局官員表示,有關農舍的討論,官方檢討許久,現階段法令已規範實際耕種的農民才可以蓋農舍,但也坦言「審查實權在縣政府」。
換句話說,水保局認為,中央法令已明確規範,是地方沒有落實審查及後續稽查。但農民團體批評,是因為中央法令的模糊空間,才讓地方審查有漏洞可鑽,呼籲農委會應該修《農發條例》或《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確規範農民條件,例如務農120天以上、有農保、產銷證明才可蓋農舍。
在宜蘭出生長大、3年前返鄉務農的李寶蓮說,宜蘭農舍現在平均1天以蓋2棟新房子速度成長,宜蘭良田正在快速流失,小農想租一塊完整的地耕種越來越困難,農地充斥「假農舍真民宿」、「假農舍真豪宅」,未來要如何為子孫留下一畝田。
李寶蓮指出,在宜蘭,超過6成4的農舍,興建好3年內就被轉移,可見中央法規雖然規定申請興建農舍必須是農民,但對於「轉移」並沒有規範,過半農舍蓋好出售,賣給非農民,讓農地變建地、農舍變民宿。
她呼籲立法院提案修法,農委會應該把台灣農地使用現況說清楚、講明白,不應該繼續開放農地蓋農舍,讓廢水汙染良田,而是規畫農村居住區,農舍就是應該給農民放農機具用,而非變身豪宅、民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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