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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辦法放水 只管興建不管買主

2015-09-04

〔記者李欣芳、鍾麗華、吳欣恬/綜合報導〕行政院與內政部昨天演出雙簧,內政部與農委會修正了「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只管興建人,卻不管買農舍的人;行政院院會另外則通過了「農發條例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對農舍購買人作出限制,但因尚待立法院審議通過,等同目前任何人都可以買農舍!

  •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昨修正,明定加入農保的農民、農會及水利會等會員可興建農舍。(資料照)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昨修正,明定加入農保的農民、農會及水利會等會員可興建農舍。(資料照)

購買資格待審議 遙遙無期

「興建農舍辦法」明定加入農保的農民、農會及水利會等會員才可興建農舍;「農發條例修正草案」規定購買農舍須年滿廿歲,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超過一年,且沒有自用農舍。但繼承者不受上述條件限制,受贈者則限制配偶或二等親以內直系血親,且受贈人、法拍人都必須沒有自用農舍。

行政院與內政部昨天的「連續動作」,等於宣告把農舍的「興建」與「購買」資格切割處理,「興建」資格規範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馬上可以實施;至於「購買」資格則由「農發條例」修法處理,由於尚待立院審議,事實上「遙遙無期」。

農陣批延宕 農地農用落空

台灣農村陣線秘書長、世新大學助理教授蔡培慧質疑,行政院把農舍轉移的問題,從行政命令的位階拉高到法律,就是想藉修法的延宕拉長「空窗期」,迴避「農地農用」的現實,讓假農民仍可買賣農地蓋農舍,現有農地將繼續被蠶食鯨吞。

內政部今年七月十六日起預告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除了興建限制資格外,還包括「限制農舍承受人資格」,但因社會各界認為這項辦法恐逾越母法「農業發展條例」授權範圍,農委會檢討評估後,刪除「限制農舍承受人資格」的規定,但另案修正「農業發展條例」,並已在昨天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

農保農民等3類 可建農舍

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興建農舍辦法只提及申請興建人應為農民,但對農民的資格沒有明文規定,這次修正後,以下三類民眾都可以興建農舍:第一種是屬於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就是一般人認知的農民;第二種為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即「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或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為甲類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第三種為有心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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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3類「農民」才能建農舍 已不少立委反對

2015-09-04 03:20:00 聯合報 記者李昭安、李順德、周志豪/台北報導

 

苗栗縣獅潭鄉「林間雅境」小木屋,縣府認定屬違建,昨天展開首波拆除行動;業主到場舉牌抗議,但未阻撓拆除行動。 記者胡蓬生/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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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獅潭鄉「林間雅境」小木屋,縣府認定屬違建,昨天展開首波拆除行動;業主到場舉牌抗議,但未阻撓拆除行動。 記者胡蓬生/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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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田間「種別墅」的亂象開刀了,但目前改革只完成半套。內政部昨天通過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今天起,只有具農保等嚴謹定義的「農民」,才能興建農舍。不過行政院院會昨天拍板,購買、移轉農舍的規範切割留待修正「農業發展條例」修法處理,但能否過立法院這關變數很大。

 

農舍管理新舊制比一比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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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昨通過的新版興建農舍辦法,則明定僅三類「農民」可興建農舍,包括:參加農保者、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如農會、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農業工作者等)、有心從農且有農業生產佐證資料者。新制今天發布就立即施行。

另外,過去因非農民也可購買農舍,很多人變賣農舍給非農民,並炒作農田中的民宿、別墅,墊高農舍房價。行政院會昨通過農委會所提「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明定從事農業生產一年以上,且無自用農舍的「農民」才能購買、接收他人名下的農舍,盼遏止「農地非農用」問題。

但草案中訂有「例外條款」,若農舍是透過繼承、配偶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贈與、法拍三種管道接收者,不限制必須是「農民」身分。但受贈與、循法拍購買者,若名下已有農舍,就不能再擁有第二棟以上農舍。

因農發條例修正草案「從嚴執行」,對現況衝擊不小,已有不少農業縣市立委表達反對意見。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將舉辦黨政平台會議,對農舍議題凝聚共識,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將到現場說明、溝通。

因大選將近,國民黨團傾向希望農委會暫緩推動。有國民黨團幹部私下指出,農舍「豪宅化」是因地方政府未依土地使用分區主管權責,落實管理,「農舍農有」反倒是較枝微末節問題,農委會不應本末倒置。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說,「農舍農有」主張與鼓勵青年返鄉務農政策背道而馳,將使沒有農保資格青年投入農業困難。但陳保基表示,從事農業生產一年以上就能興建、購買、接手農舍,青年農民不受限。

內政部、農委會原規畫在修正興建農舍辦法時,一併規範興建、購買、移轉農舍條件,不須送立法院修法即可處理,但討論後決定切割處理。陳保基說,買賣農舍涉及人民權利義務,若只修辦法、不修母法恐引發爭議,因此將購買、移轉農舍條件放回「母法」中修正。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潘姿羽/台北報導】

 

最新農舍起造、移轉規範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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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昨(3)日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未來只有農民、從事農業生產超過一年,且沒有自用農舍者,才准購買農舍。政院認為,此舉有助遏止農地變豪宅亂象,也能建立農舍興建、使用與經營不可分割關係。

新法也針對繼承、法拍、贈與適度放寬。其中,繼承者不受上述條件限制;受贈者則限制配偶或二等親以內直系血親,且受贈人、法拍人都必須沒有自用農舍。

至於時下常見的「假日農夫」,可否購買農舍?農委會表示,必須能提出生產實績或銷售紀錄才行,例如曾參加公糧收購計畫、有轉作休耕紀錄或申請過天然災害救助等,「東西必須是賣給別人的,自己種自己吃則不算」。

內政部、農委會昨天聯手推出農舍規範新辦法,前者修改「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要求只有農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及檢附有農業生產證明者,才可興建農舍;後者則修法,要求農舍移轉的承受人,也必須是農民或實際耕作者。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說,兩部會本次修法,旨在確保農地農用,未來要完全禁止把農舍蓋成別墅、豪宅的歪風。

他強調,新法須經立法院同意,未來雖不會溯及既往,現有法規本來就要求至少維持十分之九的農地農用,「一些現在不是農民但有農舍的人,也必須遵守十分之九的規定,要不然地方政府現在就可依法要求改正。」

過去農發條例雖然有規定只有農夫才能興建農舍,也要求農舍需與農地併同移轉或併同設定抵押權,不過,現有條例對於農舍移轉承受人並無規定,導致實務上出現非農民也能擁有農舍,甚至在農地上蓋起豪華別墅,或炒作農地、農舍等。

陳保基說,近年農委會鼓勵青年返鄉務農,卻因很多地主眼見農地、農舍可賣出好價錢,不願意拿出來租或售,造成真正想種田的人無田可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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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農地農用 農民才能購農舍

2015-09-04 09:45:27 Upaper 記者董俞佳

「農業發展條例」增列18條之1項,未來必須具備農民身分,才能購買農舍,該草案昨通過行政院會,未來將送立法院審議;農委會表示,該條例通過後,才能全面地確保農地農用。

農委會表示,立委擔心限購導致農地價格降低,可能會影響系統性金融風暴,但根據農業金融局的調查,因為9成以上農民信用好,就算擔保品不足,還可透過「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做擔保,影響真的不大。

台大農經系主任吳榮杰則認為,適當修法限制農舍起造人資格是好的,但是若連買賣農舍也限縮資格,可能會導致農地價格崩落、農村凋敝,對農村發展不見得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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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蔬果供北市營養午餐 市場龐大鼓勵在地農

2015-09-04 07:36:50 聯合報 記者鍾知君、戴永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推廣有機栽種,友善土地,安全食材將供應台北市。 圖/宜蘭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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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的蔬果等農產品質受肯定,台北市政府與宜蘭縣政府合作,未來將由宜蘭供應具有「宜蘭嚴選」標章的稻米、蔬果農產給台北市國中小學童,做為營養午餐食材。

由於市場龐大,可望進一步鼓勵在地農民投入有機或無農藥栽種。

縣府農業處與教育處配合,2年前針對學生營養午餐,推動每周一次、一道菜是有機蔬菜,今年3月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宜蘭綠色博覽會宣傳活動時,談到共同推動「北宜學校午餐農產品合作策略聯盟」,由宜蘭縣供應具有「宜蘭嚴選」標章的稻米、蔬果等農產品給台北市12萬的國中小學童食用,讓北市學童安心享用安全的食物,直接從上游管控,宜蘭將成為台北安全農產食材的生產基地。

根據縣政府農業處統計,宜蘭縣有機農業栽種面積約435公頃,目前已輔導成立行健、大南澳、五結、中山等4大有機生產專區,農作物包括水稻、蔬菜、水果、茶葉等,其中以種植水稻面積290公頃最多。

農業處農務科表示,台北市學校眾多,現況受限於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的食材由各學校分別向廠商採購,因此必須跟各校溝通,目前著手鎖定北市擁有獨立廚房的8間小學洽談。

縣府說,有機蔬菜的供應量要支付縣內國中小營養午餐已經不太夠,如果運送到北市,必定「供不應求」,因此提供給北市的食材並不侷限有機食材,但絕對是經過安全把關,通過「無毒檢驗」的食材,主要還是以米、蔬菜為主,藉此協助更多小農打開行銷管道。

縣府也將推出「套裝行程」,由參與的台北學校支付費用,套裝內容包括營養午餐有機食材供應、到宜蘭校外教學、體驗農事生產等食農教育,最快這個月內會與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舉辦說明會,溝通實施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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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嗆欺負農民 揚言要嚴審

 

內政部今將公告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具有農民身分或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才可興建農舍。國民黨立委陳超明炮轟,辦法裡規定蓋農舍需專家學者審核,那為何台北蓋大樓就不用專家審核?簡直欺負農民!他要求辦法送至立法院「從備查改審查」,經嚴審後才可上路。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也抨擊,農地問題涉及土地正義,豈料執政當局卻依然蠻幹,嚴格限制農民身分,恐違反憲法對人民財產權的保障。他說,自從內政部預告農舍法修正,每天都收到宜蘭鄉親陳情,指政府長期忽視農民收益,如今又突然要限制興建、買賣對象,讓價格崩盤,讓農民苦不堪言。

 

先前近10位「老農派」藍委因不滿農委會擬修改「農地興建農舍辦法」,限制農地興建、買賣對象須具農民身分,曾私下找過國民黨秘書長李四川,更面告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不得讓行政部門強行過關,揚言提出倒閣或退出黨團運作。

陳超明抨擊,蓋一個農舍天大地大,怎麼這麼不相信農民,只要把農地農用寫得清清楚楚誰敢亂來。他反問,農舍只有農民才能買,那為何不限制工業區的房子只有工人才能買?商業區房子只有商人可以買?一堆沒有農地的人在主宰有農地的人,根本就是「新農獵殺老農」,哪來公平正義了?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也痛批,辦法根本多此一舉、庸人自擾,只要將現行管理做好即可,他將要求辦法改審查,而且堅決反對《農發條例》修正草案。(中國時報)

 
關鍵字:農地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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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農舍興建辦法 近日上路

2015-09-03 02:58:11 聯合報 記者李昭安/台北報導

農舍興建爭議將有新規範。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預計將通過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確規範從事農業生產、具有農保身分的「農民」才能興建、購買農舍。新辦法公告後,近日即可上路。但具爭議的「移轉」農舍資格,將切割留待「農業發展條例」中修法處理。

為配合落實「農地農用」,解決農舍變民宿、豪宅等亂象,農委會、內政部盼嚴格限制興建、購買、移轉農舍資格。「移轉」農舍資格原本要放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中處理,但不少朝野立委質疑「母法」農發條例中未有明確規範,不能越權在辦法中限制。

內政部、農委會因此轉換策略,決定切割處理「起造人、承受人」資格限制。行政院會今天預計通過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明確規範接受農舍移轉者,也必須是農民;但繼承、直系及二等親內接受贈與者,以及法拍對象,不受此資格限制。因修正草案仍須送立法院審議,能否順利三讀仍有變數。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天表示,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對「起造人」設限,但如果「承受人」這邊沒限制,「會變成很大的漏洞」,不是從事農業的農民,就會透過買賣擁有農舍。因此農委會才從嚴限制,接受移轉農舍者也必須是農民,只對繼承、法拍、贈與適度放寬。

但陳保基強調,二等親贈與或因法拍接受農舍,都必須先前沒有自有農舍,「不能重複擁有」。陳保基說,這次修法對實際從事生產的農民完全沒影響,只會規範炒作農地蓋別墅的投機者,希望立法院朝野立委支持修法,盡快三讀通過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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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才能買農舍?農委會兩套標準

農業委員會主委陳保基一直堅持買賣農舍必須是農民或有務農之實,行政院今天也通過「農發條例」18條之1。(資料照,記者游明金攝)

2015-09-03  12:51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農業委員會主委陳保基今年以來一直堅持買賣農舍必須是農民或有務農之實,行政院今天也通過「農發條例」18條之1,但對於副主委沙志一最近被踢爆在宜蘭有豪華農舍,身為農政主管機關的副首長,是否做了不良示範?陳保基卻說,沙志一的農舍只要配合地方政府稽查改正即可。

農委會、內政部6月著手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限制農舍起造人和購買農舍承購人必須是農民,引發藍綠立委反彈,內政部遲未公告。不少立委質疑「母法」的農發條例中,並未對購買農舍資格有明確規範,子法不能逾越母法。

為求解套,農委會與內政部決定把「興建」與「購買」切割處理,「興建」農舍的資格,規範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至於「購買」的資格,在「農業發展條例」18條之1修法處理,增訂農舍承受人須擁有實質耕作能力。不過,在總統、立委大選前提出修法,恐遭「老農派」立委反彈,屆時恐「技術性冷凍」,不會讓火燒至明年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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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農民炒作農舍 最重可撤照

為防止假農民炒作農舍,落實農地農用的精神,內政部今天會同農委會完成「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明定加入農保的農民、農會及水利會等會員可興建農舍。圖為農舍散布在蘭陽平原上。(資料照,記者王揚宇攝)

2015-09-03  17:59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防止假農民炒作農舍,落實農地農用的精神,內政部今天會同農委會完成「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明定加入農保的農民、農會及水利會等會員可興建農舍,至於非農民部分若要興建農舍,則必須提出從事農業生產的相關佐證資料,例如營運計劃書並經審核通過後才可興建農舍。

有關假農民炒作農舍,實際上並未落實農地農用,營建署長許文龍說,最重處分可撤照。

這次「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主要是對申請興建農舍的農民資格加強規定。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有三種的民眾可以興建農舍,第一種是屬於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就是一般人認知的農民;第二種為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即「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或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為甲類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第三種為有心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

除第三種民眾,應檢附可茲證明確實從事農業生產的相關佐證資料外,第一、第二種無需檢附上述的佐證資料。

內政部表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日前經農委會辦理座談會、邀集相關單位研商及公聽會,並經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審查完竣後,自今年7月16日起在行政院公報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預告,針對草案原有增修第16條之1「限制農舍承受人資格」的規定,因草案預告期間社會各界認為該條條文恐逾越母法「農業發展條例」授權範圍,有適法性的疑義,經農委會審慎檢討評估後,刪除第16條之1「限制農舍承受人資格」的規定,不納入這次的修正,已另案修正「農業發展條例」,並已在今天上午的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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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農舍資格將限縮 真農民才能蓋

2015-09-03  06:4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內政部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今天可望在部務會報中通過,新制將規範必須具有農保、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才能興建。

《聯合報》報導,內政部將嚴格限制興建、購買農舍資格,但為減少立委對於農舍移轉的疑慮,農委會將切割處理,將「「起造人、承受人」資格限制,留待「農業發展條例」中修法處理。

  • 內政部今審新版農舍興建辦法,未來真農民才能蓋農舍。(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

    內政部今審新版農舍興建辦法,未來真農民才能蓋農舍。(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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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審查61件逾期 林聰賢︰再慢就親審

2015-09-02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加強農舍興建把關,對農民資格加嚴審查,二月迄今,有六十一件逾期未審查完成,效率緩慢;縣長林聰賢斥責農業處「後院」著火,要求兩週內完成農民資格審查,否則他親自來審;另,九月底前要把逾期案件完成。農業處表示,人力不足導致審查速度緩慢,已獲准增加兩名人力,會儘速完成。

  • 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受理核發情形

    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受理核發情形

  • 縣長林聰賢要求加快審查農舍申請人資格。(記者簡惠茹攝)

    縣長林聰賢要求加快審查農舍申請人資格。(記者簡惠茹攝)

要求2週內完成農民資格審查

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受理核發情形,二到八月共有一百廿三件申請案件,其中核准廿三件、駁回廿五件,有五十件還在審議中,廿五件仍在排審;未審查完成案件有七十五件,其中六十一件逾期,已超過縣長林聰賢要求的廿四天審查期限。

斥責農業處 月底須審完逾期案件

林聰賢語帶不悅說,廿四天審查期已經滿長了,農業處卻一拖再拖,他要求儘速審查完成,如果審不完就由他親自審理,縣府管理農舍政策,效果的確有達到,不希望農地淪為炒作,但政策執行後,農業處的運作卻在「後院」著火,審查速度緩慢要趕快盤整,九月底前要將所有逾期案件審完。

副縣長吳澤成表示,逾期案件未處理,請農業處儘速釐清「真農民」和「假需求」,不然問題會拖很久,真農民蓋農舍不該被影響,假需求的人會假冒農民身分來爭取,農業處要掌握好標準在哪裡,否則將爭議不斷。

農業處長楊文全說,申請案件都會到現場勘查,因此較耗時耗力,審議中的案件還在安排場勘、排定審查會、簽辦准駁,以及補正文件等過程, 農業處人力不足,但經調度已有提升,會加速審查,民眾繳件申請經過三天,如果需要補正文件會通知重新繳交,希望從補正文件後,再開始計算審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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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問題關鍵:民宿

2015-09-02 06:00

◎ 葉昱呈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遭爆料興建豪華農舍事件,讓政府開放以自用農舍經營民宿的錯誤政策,再度浮上檯面。

據沙志一表示,該農舍為四年前向老農購得整建,原為退休生活計畫及給孩子作為民宿使用,問題是,為什麼經營民宿需要設置水池、庭園造景、曬場、圍牆等設施,事實上,以自用農舍經營民宿者,除了土地坐落風景區外,九成以上為吸引遊客,都會在周邊設置涼亭、花圃、步道、生態池、小木屋、停車場等設施,但依現行法令規定,上述設施統統不得在農舍基地(佔農地十分之一)以外的農業經營用地(佔農地十分之九)設置。

副主委沙志一(前左)的「蓋農舍為孩子論」,讓輿論開始討論起農舍的設立標準,也算是為孩子做了件事。(記者陳志曲攝)

弔詭的是,自用農舍是農民為農業經營之需要而興建之住宅,不得出租及開設餐廳,而農政單位原本期待農民將自用農舍多餘房間出租,以增加收入,但目前經營民宿者,大多已變相為旅宿業者,並非真農民,只要讓自用農舍披上民宿之外衣,不僅可以出租房間,亦能出售餐飲,根本與政策目的相悖離。

台灣有句俗諺說:捏驚死,放驚飛。政府既然開放自用農舍經營民宿,卻又禁止民宿興建維護遊客人身安全的實體圍牆及停放車輛的停車場,顯然法令與現實嚴重脫節!(作者為農政公務員,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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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農舍 「看來非農地農用」

2015-09-02 03:06:41 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宜蘭縣報導

 

宜蘭縣政府人員昨天到被指為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家人在宜蘭的豪華農舍稽查。 記者羅建旺/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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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在宜蘭擁有豪華農舍,宜蘭縣政府昨勘查指出,農舍並非登記在沙志一名下,農舍所有人正在申請民宿;農舍前方以水泥鋪面,看來並非農地農用。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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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一向強調「炒作農地不利農業」、農地須農用。沙志一向媒體說明時指出,農舍是四年前妻子向老農買的,準備退休後與孩子同住,農舍建築物依規定只占農地十分之一,並未超出法定範圍;魚池是農用,與資材室都是合法申請。

沙志一的農舍位在宜蘭縣員山鄉,三層樓高,面積四百多坪,前庭是水泥鋪面廣場,後方有座約五坪大圓形魚池;魚池後方是棟有如小木屋造型的資材室,資材室後方是空地,種樹、種菜,還有香蕉。

宜縣府勘查發現,農舍基地明顯比相鄰的田地高,且有擋土牆,有不當填土之嫌;將調閱農舍魚池、資材室的使用執照,了解是否合法申請與使用。

【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農委會副主委沙志表示,農舍是太太四年前向老農買來後,再重新整建,待宜蘭縣政府勘察後,該怎麼改就怎麼改,他會配合。

沙志一表示,過去農舍及農民的定義不清楚,以致「現況的農舍都是長這樣」;他說,農舍都有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農舍後方留了四、五十坪的地種菜,周末他與太太會去住、除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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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違建豪華農舍 沙志一:該怎麼改就怎麼改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在宜蘭縣圓山鄉的豪華農舍。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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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1日12:10 
 

《蘋果》今報導,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在宜蘭縣圓山鄉有豪華農舍,沙志一上午表示,農舍是太太4年前向老農買的,再重新整建,農舍建積面積達農地1/10,農舍、資材室、水塘及曬穀場是合法申請的,擁有建照及使照,外界目前質疑的是圍牆、庭園造景及填土部份,會待宜蘭縣政府勘察後,該怎麼改就怎麼改。
 
沙志一農舍約有400多坪,農舍位於土地中間,農舍前面是走道、庭園造景、農舍後面是曬穀場、水塘、資材室及一小塊菜園,沙志一說,過去農舍及農民的界線(定義)不清楚,以致「現況的農舍都是長這樣」,待修法完成後農舍及農民界定清楚後,就好遵循。
 
他說,修法會讓買賣農舍的人皮皮挫,但自用的人則沒有差,若真的如農委會修法完成後,要求的9/10要農地農用,該拆的他會拆。對於他會損失多少,他說,依法行政,這已不是損不損失的問題了。
 
他強調,農舍是太太買來整建後,原想給小孩做民宿,修法後改為自住,現農舍後方留了四、五十坪的地在種菜,每周六、日他與太太會去住去除草,太太堅持不用除草劑,已跟鄰居請教蓋稻草,水塘他也已在養草魚及烏鰡試水質中。
 
沙志一表示,其農舍問題今見報後,水保局會通知宜蘭縣政府,宜蘭縣政府會安排時會到現場勘察,到時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他會配合。(戴安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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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買農舍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合法取得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中廣新聞網) 2015-09-01 14:41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被爆料在宜蘭有豪華農舍。沙志一今天說明,宜蘭的農舍是四、五年前購置,當時是因為妻子想退休,規劃買地建農舍以後經營民宿,所以買下四百多坪農地,後來蓋了四十坪左右的農舍,種植果樹、蔬菜,也養了魚。沙志一強調,當時購買與興建都是合法申請,如果宜蘭縣政府有要求改正的地方,也樂意配合。(張佳琪報導)

有民眾向媒體投訴,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在宜蘭有豪華農舍。沙志一回應確實在四、五年前任職漁業署時在宜蘭買下農地興建農舍,當時是因為妻子即將退休,希望夫妻倆未來退休後可以在宜蘭定居過田園生活,加上孩子有經營民宿的念頭,於是才買了四百多坪土地,進而興建約四十坪的農舍。


沙志一說:「在規定許可下,我們才買了四百多坪的地,蓋了房子,也有增擴建,我們有在住,週六、日都回去,有種水果、蔬菜,也有養魚」。

他強調,買地到興建的過程,以及農業資材室的設立,都有拿到申請許可,房子是自住不是用來投資賺錢。未來如果法令規定有調整或者宜蘭縣府有要求改善之處,沙志一說,樂意配合。萬一法令規定趨嚴,必要時沙志一也不排除處份宜蘭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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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志一:農舍會依宜蘭縣府稽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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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5/09/01 11:22 最新更新:2015/09/01 11:45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表示,媒體報導他有豪華農舍,是 4年前妻子向農民買的,房子占地在規定的1/10標準內 ,若宜蘭縣府稽查要求改正造景、填土等,會修正。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攝 104年9月1日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表示,媒體報導他有豪華農舍,是 4年前妻子向農民買的,房子占地在規定的1/10標準內 ,若宜蘭縣府稽查要求改正造景、填土等,會修正。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攝 104年9月1日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日電)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表示,媒體報導他有豪華農舍,是4年前妻子向農民買的,房子占地在規定1/10標準內,水塘是養魚,包含其他庭園造景、圍牆及填土,會依宜蘭縣府稽查修正。

農業委員會主委陳保基今年一直堅持要推動「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全案進入公告前置作業期,公告後,買賣農舍必須是農民或有務農之實。值此之際,沙志一今天被媒體報導在宜蘭有豪華農舍。

沙志一上午說明,農舍是他的妻子4年前向一位老農買的,房子依規定占農地的1/10,沒有超出,池塘養魚,也是農用,未來退休與妻子、小孩共住,可能作為民宿經營之用,也種了果樹、蔬菜,作物沒有做農產銷售,是自用。

他說,關於圍牆、造景、填土等,宜蘭縣政府派員稽查,若提出任何改正要求,都會依規定執行。

他補充,關於新制將規定買賣雙方都要是農民及有務農之實,才能交易,則與他家人買入農舍是要作為退休後居住使用沒有關聯;因為沒有要賣出,沒有要透過不動產交易獲利。10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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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農民法拍標購農舍? 不宜!

2015-08-24 06:00

◎ 葉昱呈 自由時報

農委會擬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放寬法拍取得農舍,免農民身分限制,個人認為已悖離興建農舍之立法原意,理由如下:

 農舍。(資料照,記者游明金攝)

首先,農舍係因「農業經營之需要」而興建之農民住宅,一旦與農業經營脫鉤,即失去農舍存在的意義,試問非農民之投資客,經法拍途徑標購農舍,會繼續作農業使用嗎?除了養地及炒作農地、農舍外,甚至可能轉用為民宿、超商、工廠、餐廳等非農業用途,進而衝擊農業生產環境。

其次,目前農地價格不斷飆漲,部分交通區位良好之農地,已炒到一分地近三百萬元,對於青年農民而言,不僅買不起農地,更遑論是有能力標購法拍農舍,因此,放寬法拍免農民身分限制,最終受益者只有投資客及假農民。

再者,投資客亦可能循「假設定,真買賣」方式,讓未具農民身分的承買人設定抵押權,再透過法拍途徑取得農舍,屆時將形成大漏洞,讓投機者有炒作農舍空間,繼續在農地種「豪宅別墅」,期盼主政者三思!

(作者為地方農政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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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盼農舍鬆綁 宜縣府:依法行政

2015-08-25 07:48:27 聯合報 記者林縉明/礁溪報導

 

宜蘭縣政府落實農地農用,限制農地總面積10%可蓋農舍引起農民不滿,要求縣府鬆綁農地政策。 記者林縉明/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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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落實農地農用,限制農舍僅能占農地總面積1成,引起農民不滿,批評縣府限縮法令嚴格執行,導致農地、農舍價值受到影響,希望縣府能給農民一條生路。縣長林聰賢表示,農地違建太多,縣府只是依法行政,農民對細節不清楚部分,會請農業處擇期舉辦座談會說明。

宜蘭縣政府昨天在礁溪鄉舉辦地方座談會,不少地方人士關注農舍、農地議題,直指縣府管制措施不當。鄉代會主席游見璋指出,農舍問題一體兩面;農地本來就應該農用,但對老農民來說,過去靠賣田地換取養老金,現在農地蓋農舍限制變多,買主意願降低,叫這些老農何去何從。

游見璋說,依農發條例,民國89年以前,農民可申請蓋農舍,沒有比例限制。自從縣內農地政策緊縮後,農民申請蓋農舍,受限建築面積只能占整體土地面積1成,其他範圍都要農用,如果務農真的可以賺大錢,農民就不用賣地求現;對投資者而言,只是換地方投資,最後苦的還是農民,被政策打壓拖累。

「縣府要懂得變通!」游姓農民說,農地90%要農用,農舍根本蓋不起來。早期都已蓋那麼多農舍,現在不准蓋,標準明顯不一,「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希望縣府留給農民一條生路。

林聰賢表示,雪隧通車後,宜蘭農舍成長快速,縣府依農發條例落實管理,一般民眾仍可自由買賣,僅限農舍興建需要遵守90%農用;現有實施辦法外界可能還不太清楚,除會慎重檢討外,也要求農業處多下鄉舉辦座談會,進行政策、專案輔助宣導,讓農民都能了解農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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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增建違農用 稅務局:需繳地價稅

2015-07-30

〔記者林國賢/斗六報導〕縣內農舍越來越多,但許多農舍常增建與農用無關車庫、庭園造景與水泥地面,甚至從事商業行為;縣稅務局提醒,此類「農舍」已違反農用要件,依規定需繳納地價稅。

  • 農地須符合農用規定,華麗的農舍(見圖,與新聞內容無關)若變更營業使用,就違反農用要件。稅務局指出,必須課徵地價稅,該局人員也會不定期稽查。(記者林國賢攝)

    農地須符合農用規定,華麗的農舍(見圖,與新聞內容無關)若變更營業使用,就違反農用要件。稅務局指出,必須課徵地價稅,該局人員也會不定期稽查。(記者林國賢攝)

擴建車庫、圍牆 屬非農用引爭議

雲林為農業大縣,農舍相當普遍,但近年來「豪宅」級的農舍愈來愈多,除了主建築富麗堂皇外,周邊亭園樓閣造景華麗,原本栽種農作物的地方,也被鋪設水泥,供做為停車場等用途,已失去農舍樣貌。

稅務局人員指出,縣內農舍違反農用最常見的情況是增建與農用無關建築,如原本農舍使用面積範圍僅申請一百平方公尺,通過檢查後,即年年擴建車庫、圍牆,依法,增建部分就須改課地價稅。

此外,如果農舍供經營餐廳、民宿、汽車修理廠等營業行為,就已脫離農用範圍,不符課徵田賦要件,應自變更使用的次年開始改課地價稅,若經稅務局人員稽查發現,該局會依農舍使用變更日期追課地價稅。

蔡姓農民說,農舍變成餐廳等營業場所,課徵地價稅合理,但農民自己住的農舍,只不過增建個車庫或造景,住得比較舒適一些就要課稅,對農民相當不公平,且容易發生爭議。

蔡姓農民質疑,為了防止小偷偷農作物,加蓋圍牆算不算農用?購買大型農機而增建車庫,應該也算是農用吧?硬要說是與農用無關向農民課稅,實在說不過去。

不定期稽查 變更前請先查清楚法令

稅務局長張永靖表示,土地若恢復農用,或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或使用執照,可於年底前向該局提出申請課徵田賦;若已脫離農地使用應主動申請改課地價稅,稅務局人員也會不定期稽查,追課地價稅。

張永靖說,為確保本身權益,農舍有任何變更前,最好向建設、農業等單位問清楚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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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安濕地爭議大 林聰賢:續溝通

2015-08-24 07:00:38 聯合報 記者林縉明/頭城報導

宜蘭縣頭城鎮竹安濕地被內政部畫設為「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範圍逾千公頃,引起地主不滿,宜蘭縣政府日前下鄉舉辦座談會時,頭城鎮代蔡財丁向縣長林聰賢陳情,要求保護環境也要顧慮民眾感受。林聰賢表示,公告範圍並非畫設,會持續與地主溝通,半年內彙整資料提報內政部。

民國100年1月內政部公告竹安濕地畫為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畫設範圍涵蓋頭城、礁溪、壯圍3鄉鎮,總面積達1417公頃,且多半為私有地,地主擔心一旦納入濕地範圍,未來土地、農舍開發會受到影響,組成自救會捍衛權利。

宜蘭縣政府日前在頭城鎮舉辦地方訪視座談會,蔡財丁重申反對畫設竹安濕地的堅定立場,蔡財丁說,現有公告範圍包括住宅區、魚塭、稻田、道路等地,連頭城搶孤文化園區都在內,對民眾衝擊太大,希望政府保護環境的同時,也要保障民眾權益。

對此,林聰賢首度對外回應,當初為了確保地主權益,所以全部都納入濕地範圍,如今濕地法上路,範圍有重新檢討的必要;他強調,現有公告並非最終畫設範圍,會要求農業處持續彙整地主意見,盡快送交內政部審核。

農業處表示,全國共有41處地方級暫定國家重要濕地,內政部計畫在2年內完成檢討作業,竹安濕地雖然未在首波討論名單,但縣府先展開討論,蒐集民意並宣導,避免地主恐慌,最快半年內會把地方意見送交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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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爭議》不滿縣府回應 11農會24日開會

2015-08-22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十一個農會聯名登廣告,要求縣府在二十日前,解除對農舍的不合理限制,不然將在九月八日發動抗議;期限已屆,農會不滿縣府回應,昨下達最後通牒,各農會廿四日將再召開會議,縣府秘書長將出席說明。

縣府昨在頭城辦理地方訪視座談,頭城鎮農會總幹事吳立民說,有關農舍問題,農會給縣府的期限已屆,縣府遲遲沒有回應,現在農舍興建限制這麼嚴格,農地價值都減了一半,縣府簡直是欺負農民。

各農會昨天也召開會議因應,廿四日將再召開全縣農會三巨頭會議,請縣府派員說明,如果還是無法解除「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相關的不合理限制,以及農業處長楊文全仍未因臉書不當發言登報道歉的話,全縣農會將與農民一起走上街頭。

據了解,縣府將由秘書長陳鑫益代表出席廿四日的會議。縣長林聰賢說,所有農業政策都是依法行政,為了保障農地農用,十%土地可以興建農舍,其餘要作為農業用途使用,縣府只是落實管理,這樣有錯嗎?農會成立的目的,是作為政府與農民橋樑,會再與農會溝通。

楊文全表示,已經公開在臉書與各媒體採訪時向農會道歉過,針對農舍法規事宜,不但有請秘書長協調,農業處企輔科科長也奔走各農會溝通,十七日有召開會議請農會參加,結果沒人到場,農舍的規範都是依照法規執行,為保障農民權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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