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陳定南防線」?檢察總長:查賄標準30元不改

2018-06-08 12:0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檢察總長江惠民上月8日就任時,曾透露將檢討年底九合一大選的查賄門檻30元有無修正必要,歷經一個月的各界意見徵詢,以及檢察長會議討論,江惠民7日表示,金錢多寡並非查賄的唯一要件,決定暫時不更動30元查賄標準。

  • 江惠民表示暫不調整查賄門檻30元。(資料照)

    江惠民表示暫不調整查賄門檻30元。(資料照)

江惠民就任總長當日,表達想傾聽檢察官對查賄標準30元的意見,法務部長邱太三也曾向媒體表示「總不能說31塊就起訴,29塊就不起訴」,兩名檢察機關最高首長都透露挑戰「陳定南防線」的看法。

至今剛好1個月,江惠民已就此與各界交換不少意見,發現實務上多以有無對價關係,及贈送的財物能否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當判決依據,文宣品上限30元只是個參考值,且經全國檢察長會議討論後,認為既然這個標準已行之有年,應無更動的必要,7日證實暫不調整。

法務部表示,30元只是一個參考值,並未明文列入任何偵查要點,檢察官查賄是以候選人發送的財物是否能夠動搖選民的投票意向為主,價額並非左右辦案的因子,外界常以為只要低於30元就不會構成賄選,其實是誤解法律了。

一名主任檢察官指出,實務上如果送現金或數百元以上的財物,一般會被認定賄選,但若是價值僅數十元的文宣品,就得看收受的人是否會改變投票意願,這部分通常以口供為主,不過行、收賄均有罪,因此很少有人會承認;至於30元標準,他坦言「大多數檢察官都不參考」!

另,檢方以往查賄並未顧及情理法,有時鄉里乘坐遊覽車出遊,半途被檢調攔下,全車人被帶回偵訊,手段過度強烈,引發抨擊;或檢察官為了宣導反賄,直接跑到候選人服務處談話,讓民眾以為「出事了」。據悉,本次查賄也特別要求謹守程序正義,避免落人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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