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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區抓魩仔魚 陳金德:輔導漁民合法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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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5/14 17:42
  
 

2艘大型管筏在蘭陽溪出海口違法捕撈魩鱙。林泊志攝

《蘋果》直擊不肖漁民完全無視法令規定,在沿海大肆捕撈俗稱「魩仔魚」的魩鱙,捕撈過程甚至把船名遮蔽,避免被民眾拍攝到檢舉,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天表示,將責成漁管所,呼籲漁民在採捕期間能合法捕撈,勿逾越規定。
 
依據《宜蘭縣魩鱙漁業管理規範》,捕撈魩鱙需在距岸500公尺外海域,500公尺內為禁捕區域,而每年5月15日起至8月14日止,為期3個月是魩鱙的禁捕期,違反者將處以3至15萬元罰款。
 
《蘋果》昨在蘭陽溪出海口直擊不肖漁民駕著2艘大型管筏,將船名遮蔽,就在距岸約100公尺處大肆捕撈魩鱙,完全不管旁人眼光。《蘋果》雖通報海巡隊,但抵達前這2艘違法管筏早已逃離現場。
 
對此,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說,魩仔魚有限捕期、其船舶大小或捕撈範圍,漁業署均有一定規定,縣府會依法辦理,責成相關單位對漁民勸導或輔導。
 
至於大型管筏違法捕撈時,會將船名遮蔽躲避查緝,陳金德說,「真要取締這方面並不困難。」他說,海巡署在海上的船隻採證上都沒有問題,將責成漁管所、漁業署及漁會互相配合,盼漁民在採捕期間都能合法捕撈,不要逾越規定。
 
另外,漁管所指出,將邀集相關單位最快於今年6月下旬舉行漁業座談會,針對縣內漁業資源進行討論。(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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