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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中心徵地20年 機關未回歸
2017-08-30
代理縣長:找出兩全其美辦法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政中心斥資超過八十五億元,完成一○六公頃土地區段徵收,縣議員黃定和等人批評,二十年來仍未讓相關公務機關回歸,鄉親為了洽公疲於奔命;代理縣長吳澤成說,會做通盤檢討,找出兩全其美的辦法。
黃定和昨在議會臨時會中,要求縣府提出專案報告,說明縣政中心原本徵收作為污水處理廠的土地,民國八十七年計畫啟動至今已經快二十年,還在原地踏步,縣府要好好檢討;縣議員林錫明、陳福山、江碧華希望恢復成機關用地,才對得起被徵收的原地主。
另兩名議員陳鴻禧、吳宏謀則說,若把位在宜蘭市區機關移回縣政中心,坐落在菁華地段的原機關用地可出租,或做其他使用,為縣府增關財源,所得挹注縣庫。
大會主席副議長林棋山做出結論說,縣政中心污水處理廠用地,必須因應時代變遷,朝向變更為機關用地為目標,容納現屬機關單位,回歸原都市計畫和區段徵收宗旨,請縣府做最好的應用。
縣府地政處長黃志良解釋,宜蘭縣政府八十七年辦理縣政中心區段徵收共一○六公頃,其中污水處理廠○.八公頃,九十二年完成徵收,原本作為污水處理廠使用,但宜蘭地區後來推出六大污水處理廠系統,避免疊床架屋,縣政中心沒必要新建污水處理廠,土地目前租給宜蘭縣警局當拖吊場使用。
吳澤成說,當年規劃縣政中心整體開發時,還沒有整體污水下水道系統,中心騰出空間建污水處理廠,現在宜蘭市污水均接管到壯圍鄉污水處理,昔日需求已經消失,土地使用得重新檢討。
此外,多名議員盼將縣府所屬機關單位移回縣政中心,方便各界洽公,吳澤成允諾做通盤性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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