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8議員促訂整地條例 農團抨擊「為豪華農舍開方便門」

2017-03-23 00:01聯合報 記者戴永華/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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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小農吳紹文說,就算地勢比較低的農田,真正的農民就是有辦法耕種。 圖/吳紹文...
宜蘭小農吳紹文說,就算地勢比較低的農田,真正的農民就是有辦法耕種。 圖/吳紹文臉書
 

 

宜蘭縣議長陳文昌領銜要求新訂「填土及整地自治條例」,開放只要有農業種植需要就可申請填土。引發在地農團、小農抨擊,該條例將讓良田流失,為豪華農舍大開方便之門。

 

農田地勢高,無法引用灌溉水種稻,部分宜蘭縣議員要新訂填土整地自治條例。 圖/吳紹...
農田地勢高,無法引用灌溉水種稻,部分宜蘭縣議員要新訂填土整地自治條例。 圖/吳紹文臉書
 

 

依縣府現行規定,興建農舍與農業設施向建設處申請可以填土,其餘農地填土則要向農業處申請。陳文昌和7名議員近日連署,新訂「宜蘭縣農業用地填土及整地管制自治條例」草案,未來尚待議會審議,地方爭議不小。

陳文昌說,有農地比排水溝高,無法取得水源,也有地主要在屋後種菜,必須填土供農機進出,但縣府的填土管制規則不夠明確,農民動輒被罰,議會才訂自治條例,讓申請填土及整地更符合情理法。

不過,小農吳紹文說,曾有不肖業者操作「農地三明治」,開挖土石出售賺一筆、回填廢棄物賺一筆、農地綠化後租售再賺一筆,優質土壤流失,將是農地大浩劫。

宜蘭工作坊發起人李寶蓮說,宜蘭原規定「因農業種植,填土高度不得超過40公分,且不得高於鄰近田埂」,自治條例放寬成不受田埂高度限制,一旦大雨水患,將危害鄰地。

李寶蓮也說,現有法令已有規範填土整地,議會自訂條例「畫蛇添足」,還會讓過去曾被取締或列管的違規農地,統統就地合法。

縣政府表示,堅持農地農用,原有規則若未盡完善,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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