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淹水低窪區 宜縣府擬重劃範圍
去年公告3流域共6千公頃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去年公佈縣轄易淹水低窪地區,主要在得子口溪、宜蘭河與冬山河等流域附近,面積約六千公頃,被劃入範圍者,興建農舍不能填土、只能蓋高腳屋。公佈迄今年餘,不少地主抱怨權益受影響,縣府表示,隨著整治改善及氣候、水紋、地紋變化,將重新檢討劃設範圍。
縣府工務處長陳春錦說,為改善淹水,政府雖積極辦理河川治理工程,但有限,河川排水受到地紋、水紋及下游潮汐等天然條件限制,仍有許多低窪、排水不良致水患發生風險較高區域,這些區域的開發環境應受到保護,減少自然環境破壞,才能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縣府訂定宜縣「低窪地區劃設原則」,海拔高程兩公尺以下,以及十年重現期的日累積暴雨一百五十毫米、當地淹水三十公分以上,劃設為低窪地區;同區域面積有三分之一以上,符合前述要件,也應劃設為低窪地區。
目前公告的低窪地區,主要在得子口溪兩側,含括頭城、礁溪與壯圍,面積二千三百公頃;宜蘭河下游,含括宜蘭市、壯圍鄉,面積一千二百公頃;冬山河中下游,含括五結、冬山與羅東,面積兩千五百公頃,劃設範圍可上宜蘭縣政府全球資訊網查詢。
陳春錦強調,低窪地區具有滯洪池功能,興建農舍不能填土,只能蓋高腳屋,搭起的高腳屋範圍不納入容積計算,地主權益不受影響。
地主怨打壓地價 影響權益
不過,公佈一年多來,縣府接獲許多抱怨,包括「我們這裡沒淹過水,怎麼把我們的地畫進去」、「縣府打壓地價,嚴重影響地主權益」、「高腳屋造價成本高,縣府又沒有補助」。縣府表示,查過區域交易價格,劃設前後的成交價並無明顯波動,沒有打壓的問題,建築成本也無太大變化。
縣府水利科長李峰指出,縣府針對低窪地區會辦理治水計畫,隨著工程、氣候與地紋、水資料,滾動式檢討劃設範圍,去年也歷經蘇迪勒與杜鵑颱風,最近將重新檢討劃設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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