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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教師爭團協 縣長︰不能損及受教權
2015-11-27
議員轟社會觀感差 工會︰依法爭取權益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教師工會要求訂定團體協約,因涉及工時、拒絕導護等爭議,縣議員輪番砲轟工會不顧學生權益,要求縣府不能擅自核可團協。縣長林聰賢說,教師工會在協約過程造成「三輸」,如果學生受教權受到損害,他絕不同意;工會表示,他們是依法爭取相關權益。
林聰賢憂心 工會在協約過程恐三輸
縣府接受縣內四十二所學校委託,與教師工會協商團體協約,從今年一月開始由副縣長吳澤成擔任召集人,歷經十四次討論,團協內容從五十二條刪到剩下有共識的卅條,但縣府還未核可。由於協約內容訂定工時八小時、寒暑假返校日數以兩天為原則、拒絕交通導護等,都引起極大爭議,家長團體並到孔廟狀告孔子。
縣議會昨要求縣府專案報告,議員黃定和、吳秋齡等人說,教師一下子是公務人員,享受公務員福利,轉眼間又成勞工,享受勞工權利,哪裡好就往哪邊擺,社會觀感很差;議員邱嘉進、陳傑麟批評協約內容是不平等條約,應該讓它走入歷史。
縣長林聰賢指出,老師適用教師法,怎麼又是勞工?不但家長不接受,縣府也覺得不合理,當初是立法院通過工會法,賦予教師可以組工會,訂定團協過程已經造成輸掉社會信任、輸掉教師團體互相理解、也輸掉工會的工作目標的「三輸」局面。
工會︰談約時校長在場 家長團體還簽名
教師工會理事長朱堯麟表示,教師工會依據立法院通過的工會法成立,不知道哪一點沒有社會信任,工會和縣府開了那麼多會議,難道主持的副縣長和教育處長都沒有得到社會信任?談協約時也有校長、家長代表在場,家長團體也都簽名同意,縣府連自己僱用的勞工(教師)都不願意照顧,怎麼照顧其他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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