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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請育嬰假 寒暑假復職領薪惹議
縣議員陳鴻禧昨天批評宜蘭縣政府任由教師在請育嬰假期間,刻意選在寒暑假復職領薪,合法鑽漏洞。縣教育處回應,不認同這樣的做法,會加強勸導,同時請人事處研議從法律層面防堵。
陳鴻禧指出,近日接獲家長陳情,縣內某些老師請育嬰假期間,故意在寒暑假復職領薪水,開學時再繼續請假,寒暑假不僅不用上課,還可以領全薪,根據縣府人事處提供資料,99到104學年度,縣內有14名教師疑似有鑽漏洞的情況。
「為人師表教壞囝仔大小!」陳鴻禧痛批,各行各業都有淡旺季,「哪有員工可以在旺季請假,淡季時領薪水」,不僅合法,雇主又沒有拒絕的權利,老師這樣請假也影響學生受教權,縣府放任老師合法鑽漏洞,造成社會觀感不佳,短期的代課老師難尋,還要培訓其熟悉校務,更增添校長負擔。
縣府教育處長文超順說,教育處不認同這種做法,老師藉此鑽法律漏洞,確實不妥,會請人事處就法律層面研議防堵,也將建議中央修法。
人事處長郭忠聖說,老師請育嬰假期間,前半年可以領取留職停薪津貼6成本俸,子女滿3歲前可以請最長2年育嬰假,有需求可延長1年,雖然當事人請嬰假期間在寒暑假復職,並不犯法,但人事處會進行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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