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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團體協約引爭議 教師、校長團體互槓
新頭殼newtalk | 黃韋銓 台北報導
宜蘭縣42所學校與教師工會所簽署的體協約遭到家長團體與校長協會指控「自肥」、「黑箱」,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6日召開記者會反擊,上演行動劇暗批政府放任校協詆毀工會。圖:黃韋銓/攝
宜蘭縣政府與宜蘭縣教師工會共同協商團體協約,卻引發教師工會與家長團體、校長團體對立。全國教師總工會總聯合會2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控訴校長協會與家長團體造成師生對立;並批評勞動部及教育部淪為打手。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協約僅是維持教師基本保障,卻遭到打壓,痛斥校長團體造成師生對立。

張旭政表示,團體協約中明定教師每日工時8小時、3個月寒暑假只需到校2天、享有免費健檢,卻遭家長與校長團體指控「自肥」、侵犯學生受教權,甚至說「差別待遇條款」將使工會比縣市政府大。張反駁,協約中有家長團體、校長協會代表,且無論是每日工時限制與福利,都是法律明定的,校長甚至補助更多,協約跟過去差異不大,只多加了禁止搭便車條款,卻遭校長協會、家長團體污衊。

台北市產業工會總幹事陳淑綸指出,校長協會宣稱「老師是專業者,而不是勞工」,暗指不需福利保障,這是否認專業者,也是污名化勞工。陳淑綸也呼籲家長「不恥下問」,看看自己孩子的公民課本,勞動3權都在裡面。 

陳淑綸表示,法律明定雇主有義務提供勞工健檢,竟被家長團體視為福利、自肥,認為家長團體、校長團體的思維,實在令人無法想像;她也表示,我們是「外儒內法」的社會,表面上彬彬有禮,實際上用抹黑、嚴刑峻罰對待工會,最後則呼籲家長團體與校長團體「快回到21世紀吧」。

律師林垕君表示,團體協約是目前重要的勞動政策,但家長團體與校長團體對勞動權益意識卻很薄弱。有人質疑團體協約是「黑箱協約」,對此她則反駁,訂約對象是宜蘭縣42所學校委託縣政府與教師工會簽約,因此不是黑箱;而協約中的差別待遇條款,使具工會身份教師不同薪,具有指標性意義,對勞資關係是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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