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協適用全體教師? 工會駁斥
2015-08-19 08:49:32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與縣府團協結果,連日引起外界猛烈批評,教育處長文超順昨天澄清,團協內容並未踰越既有法令,在既有法令下,會員和非會員一體適用;但工會認為,這麼辛苦談約,若享同樣權利,誰還要加入工會?雙方顯有不同看法。
宜蘭縣教師約6千人,加入工會約1800人。縣府受縣內42所學校委託與教師工會協商,33條團協草案確定,其中「8小時工時,寒暑假到校兩天」等條文內容,遭輿論嚴厲批評「只見權利,不見義務」,以工會教師利益為優先;副縣長吳澤成認為外界誤解,要求教育處「說清楚講明白」。
處長文超順搬出「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縣府所屬各級學校出勤管理要點」、「縣府所屬各級學校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團體協約法」等法條,說明協商內容都有所本,團協可說只是「法令彙編」。
他表示,縣府為校園和諧,建立溝通平台,邀家長會長協會、校長協會等協商,簽約也是工會和各校間的事,縣府是「公親變事主」,教育處下周會到42校報告團協內容,屆時會邀請各校家長了解。
團協是否只適用42所學校的工會會員?文超順表示,團協達成的共識都是依據現有法令,像上班8小時、導護附約,無論團協簽不簽都得執行,站在教育處行政立場,既有法令都會一體適用。
但縣教師工會在團協內容達到共識後,曾在網站上表示「有關禁止搭便車條款已經協商通過,未來會員與非會員之間的權益將會有更大的不同」,要教師把握機會及早加入。
工會理事長朱堯麟說,工會辛苦協商兩年多,背負許多壓力,如果會員和非會員權益一樣,「這合理嗎?」他表示,推動團協是為讓宜蘭教育環境更健全,若縣府對適用對象有不同主張,會根據勞動三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