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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宜蘭分行 再度指定為古蹟

2015-03-26 09:09:22 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第一銀行宜蘭分行被指定為古蹟,雖打贏行政訴訟,但最近又重新指定為古蹟。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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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銀行宜蘭分行在拆建前,被縣府公告為古蹟,導致一銀不服,提出訴願輸了,但是贏了行政訴訟,法院要求撤除公告;但是縣府鐵了心,認為文化資產一定要留,最近再度公告為古蹟,引發一銀要再提出訴願。縣府昨天表示,將進行協調,用合作替代訴訟。

第一商業銀行宜蘭分行,原名「台灣商工銀行宜蘭支店」,日據時代大正10年(民國10年)創設,6年後在宜蘭市街商業中心、現在中山路3段77號現址興建辦公廳舍,是棟兩層樓的磚造鋼筋混凝土建物,使用已逾90年。

第一銀行前年要將舊建築拆除,就地新建辦公大樓,有地方人士提議保存,宜蘭縣文化局獲報,由文化資產審議委員勘查審議,認定該建築物具西洋歷史樣式、又表現日據大正年間的建築風格與營造技術,具建築史與經濟史意義,公告指定為古蹟。

第一銀行認為,建築物老舊,不符合現行結構設計的安全標準,經過專家建議拆除重建,縣府指定古蹟未尊重業主的權益,為表達不服,一銀去年向文化部提出訴願,要求撤銷古蹟指定,但遭駁回,再向台北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獲勝。

法院認為指定古蹟的比例原則、明確性都不足,裁定撤銷公告。

不過,宜蘭縣政府認為,第一銀行宜蘭分行創建至今,仍保持銀行功能,具社會、經濟與歷史文化價值,戰後是三商銀之一,見證宜蘭地區金融與商業發展;室內採立柱,營業大廳挑高,是唯一保存這種空間模式的銀行建築,稀少且不易再現,本月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再度指定為古蹟。

再被指定古蹟,建築物不能動,第一銀行決定要再提訴願。縣政府私下表示,不樂見雙方因古蹟案興訟,浪費司法與公部門的資源,願意與一銀協調,找出兼顧一銀權益,又能讓古蹟與歷史空間保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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