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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開講》宜蘭農地農用政策 打擊農舍投機炒作

2015-03-30 11:48

◎楊文全

回應貴報2015年3月27日(自由開講)張維仁先生投書文章,針對「宜蘭縣府打壓合法保障非法」內容,本人重申絕無此事,縣府絕對保障欲合法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民權益,無論2000年前即取得農地之地主(老農),或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取得農地之地主(新農),只要申請目的確與農業經營有關,縣府絕對保障合法使用農地地主之興建農舍權益,我們所要制止是,把農地及農舍當成豪宅商品炒作的投機現象。

針對農舍議題,縣長林聰賢(右)、農業處長楊文全(左)到縣議會進行專題報告。(資料照,記者王揚宇攝)

對已興建之農舍其農業用地,歷年縣府經由國土聯合稽查、電子信箱檢舉、民眾電話檢舉、農業設施、農業使用證明列管案件抽查等多元管道取締查緝,違規案件依情節加重處分限期改正,未依限改善者更連續加重處分至改正為止,取締對象絕無差異,絕無就地合法之情形。另現有違法農舍及農地另於罰鍰僅處分一次6萬又能分5年分期每年1.2萬繳納乙事並非事實,罰款之分期繳納,係依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給予合理繳款期限,目前分期約6至8期按月繳納,並無5年繳納期之情形。

為加強取締查緝已興建農舍及農地依法使用,縣府於2014年12月制定「宜蘭縣興建農舍及其農業用地稽查及取締要點」,加強列管農舍及其農業用地是否作農業使用之定期檢查,並訂定「宜蘭縣政府取締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管制案件作業要點」及修正「宜蘭縣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裁罰基準」,同時修正「民宿審查原則」,如農地及農舍有違規情形,不予核發民宿設立登記證。為符合公平正義,同時加重課徵違規使用之農舍房屋及地價稅,至違規回復原狀完成改善為止,上述措施均為縣府落實管制之決心例證。

宜蘭縣府加強農舍申請人資格審查及農地農用管理稽查,既有違規案件處理絕不寬貸。(資料照,記者游明金攝)

農業發展條例2000年修正後開放自然人可自由買賣農地,因無明確制定申請人資格造成農舍大量興建,又地方政府無法有效管理造成今日農地違規亂象,宜蘭縣政府為亡羊補牢,加強農舍申請人資格審查及農地農用管理稽查,既有違規案件處理絕不寬貸,並絕對保障老農合法權益。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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