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鐵路高架遭退 是因為這七大原因

 
2019-02-22 12:58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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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爭取多時的「宜蘭鐵路立體化」高價建設,蔡英文總統去年多次表態支持,交通部前天審查可行性評估後要求補件再審,被藍營批評蔡政府違反承諾、綠營也說不合理。不過據了解,前天審查退件關鍵在去年交通部頒布新的審議要點,彰化、嘉義等各縣市既有案件都已按新要點執行,但宜蘭仍有七件資料不完整,最後才退案。

交通部去年二月頒布新的立體化審議要點,由於涉及中央地方財務負擔、可行性評估等,交通部表示,當時就已告知所有案件,必須同步按照新的要點來執行;即使過去依照舊的要點送審卻被退回補充資料,重新送審也應依照新要點送檢審查。若按照新要點,對宜蘭自償率等也較有利。

不過據了解,依照新要點規定,2月20日各單位審查意見,宜蘭縣政府還有七項資料不完整,包含「替代方案不完整」、「新增車站相關評估不完整」、「未檢附台鐵同意函或確認函」、「土地取得評估不完整」、「經濟效益評估過於樂觀」、「自償率大幅下修」、「議會同意函不完整」。

替代方案不完整方面,審議要點規定至少必須包含智慧型平交道、車輛改道、公路立體交叉、鐵路車站跨站式站房、鐵路立體化等五項,報告書卻僅研提公路立體交叉、鐵路立體化兩改善方案。其中公路立體交叉只說明「不可行」,沒以詳細評估,因此要求補齊再送件。

新增車站相關評估不完備方面,審議要點應包含培養新增車站使用量之方案、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周邊聯外運輸接駁及管理三項,但報告書只有包含邊際成本,審查單位要求補件。

此外,此案必須檢附鐵路營運之衝擊分析與解決配套措施同意函、回饋鐵路營運機構之補償或優息措施同意函、鐵路營運機構管有土地開發構想確認函,但宜蘭縣並未檢附,多個審查單位要求補充資料。

由於全案涉及土地拆遷,包含拆遷困難度、拆遷安置計畫、公開說明會等土地取得評估,全案僅以文字敘述用地取得及地上物拆遷補償估算,並說明將於今年辦理公開說明會,但審查單位認為為評估拆遷面積與拆遷量,無法確認拆遷難易度,加上沒有安置計畫、尚未辦理公開說明會,認為應再補件。

經濟效益方面,新版要點要求益本比大於1,報告中的益本比為1.03,審查委員表達,經濟效益益本比1.03,稍具經濟可行。不過委員也指出,鐵路廊帶增值效益佔總效益達35.66%,考量交通建設帶動土地價值提升,是因「交通可及性提高」,但這部分已透過「旅行時間節省效益」、「旅行成本節省效益」計算,若將土地增值納入效益評估,可能會有重複計算的問題。至於「橫交道路工程成本節省效益」是假設無本高架化情境下,未來打算辦理的公路立體交叉工程,並非本計畫之衍生效益,因此建議剔除。

自償率方面,本案提出自償率為3.1%,意思是總經費為491.02億,地方負擔自償性經費15.22億、用地費29.17億,工程非自償經費62.53億,總計106.92億元,中央負擔384.1億元。審查委員提出,本案自償率由12%下修為3.1%,自償性經費從58.29億元,大幅減少為15.33億元,所提的財務數據有大幅變動,應審慎評估;財政部也提出此案已超出舉債上限。

最後是議會同意函是在2013年提出,並未針對如果地方負擔經費未到位,可由計畫型補助款扣抵,以及也未允諾相對應預算年度籌編相關比例的配合款文字,要求補充。因此在上述七項不足之處要求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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