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2公墓管理員收風水師紅包 貪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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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2/22 14:39
  
 

宜蘭縣員山鄉、宜蘭市公所2名公墓管理員向墓主、風水師及造墓業者收賄與索賄,被檢調查出,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林泊志攝

宜蘭市及員山鄉公所2名公墓管理員,勾結風水師「收紅包」索賄,以每門1至5萬元代價,讓超限使用的違規公墓免於查報或裁罰,檢警調去年12月兵分17路搜索,帶回21人偵訊,2名公墓管理員索賄事證明確,檢方今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涉案的2名公墓管理員、5名風水師和2名造墓業者全都起訴。
 
起訴書指出,有公共危險前科的男子游建偉(45歲)與吳榮華(63歲)分別為員山鄉公所及宜蘭市公所約僱公墓管理員,為法定公務員。
 
游男及吳男原應依《宜蘭縣傳統公墓管理自治條例》、《宜蘭縣宜蘭市傳統公墓管理自治條例》、《宜蘭縣員山鄉傳統公墓管理自治條例》與《殯葬管理條例》等規定,會同墓主會勘墓基位址,於墓主申請許可後,督導築墓,確保負責造墓的風水師、造墓業者未違反法定最大面積4.8坪等規定,否則應以《殯葬管理條例》裁罰。
 
檢方調查,游男與吳男於去年4月起,多名違規擴建、未依規定聲請、違法撿骨再葬的墓主、風水師及造墓業者,為使造墓工程順利進行不被查報裁罰,先後收取1至5萬元不等賄款。
 
檢方於去年12月中旬發動搜索,游男、吳男於偵訊時坦承向多名風水師及造墓業者與墓主收受賄款,另外傳喚到案的多名證人也指證詳細。檢方認為,2名公墓管理員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游男4罪、吳男5罪,犯意個別行為互殊,請分論並罰,其中游姓男子為累犯,偵訊時自願繳回犯罪所得,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規定量刑。(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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