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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違建2700多間 拆除預算僅50萬

2014-12-23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列管違建有兩千七百多間,縣府礙於經費不足,每年僅編列五十萬元拆除預算,執行成效有限。新竹大違建火警奪走兩稚女性命,相關問題引發關切,縣府說,只要危害公共安全,都列為優先拆除對象,未來除繼續執行拆除,也將研擬重罰的可行性,雙管齊下以達遏阻效果。

  • 宜縣列管違建有兩千七百多件,圖為在房屋後側搭起違建的情況。(記者游明金翻攝)

    宜縣列管違建有兩千七百多件,圖為在房屋後側搭起違建的情況。(記者游明金翻攝)

  • 宜縣列管違建有兩千七百多件,圖為在房屋後側的法定空地搭起違建,而陽台等違建拆除後情形。(記者游明金攝)

    宜縣列管違建有兩千七百多件,圖為在房屋後側的法定空地搭起違建,而陽台等違建拆除後情形。(記者游明金攝)

  • 宜蘭縣政府每年編列五十萬元違建拆除預算,因經費過少,拆除成效有限。(記者游明金翻攝)

    宜蘭縣政府每年編列五十萬元違建拆除預算,因經費過少,拆除成效有限。(記者游明金翻攝)

87年以前 舊違建緩拆

依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違建分成「舊違建」與「新違建」,新、舊的時間由各縣市政府逕行指定,舊違建若不妨害公共安全,就拍照列管暫緩拆除;宜蘭縣的作法是,八十七年一月一日以前屬舊違建,之後的是新違建。

縣府統計,全縣列管違建數共兩千七百八十二間(含八十七年之前的一千六百五十一間);建設處使用管理科長林志明說,違建數量實在太多,舊違建暫緩拆除是全國一致性作法,縣府每年編列五十萬元違建拆除經費,可拆除幾棟,要看個案規模而定,很難推估。

林志明指出,縣內違建樣態很多,住戶或建商拿到使用執照再加蓋廚房、車庫等,有的佔用綠地、防火間隔、騎樓、通道等法定空地,違建處理辦法沒有輔導緩衝期,也沒有罰款,只有拆除,但執行真的有困難。

雙管齊下 研擬祭重罰

「違建其實就是建蔽率、容積率超出許可範圍!」林志明認為,應可依據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處罰六萬至三十萬元並限期改善,未改善得連續處罰並強制拆除,以罰款為手段才能更有效執行,他將提出討論研議適法性問題。

營業場所 先斷水斷電

林志明強調,違建若是營業場所有公安疑慮,縣府會先斷水斷電停止營業,再執行拆除,施工中的違建會勒令停工,若擅自復工則依建築法移送法辦。

縣議員黃適超建議縣府,應寬列經費執行違建拆除,拆除前應從重課稅並分類,影響公安、交通等營業場所,應斷水斷電優先處理,縣府要有更積極作為,以免發生憾事,難以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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