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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月灣是否重做環評 先搞清楚擴增規模

出版時間:2016/06/30 18:25
 
 
台灣東部開發規模最大、斥資60億元、面積逾百公頃的宜蘭縣大溪蜜月灣開發計畫,環保署今天首次進行環境差異分析審查。宜蘭縣府與開發單位彼此對立,支持與反對民眾各表立場,劍拔弩張。會中決議,開發單位必須在9月底前,依照《環評法施行細則》38條之1的規定,補充說明不得迴避此次開發變更,有無擴增規模達應重辦環評理由,敘明此案變更後將切實執行的開發內容 ,並與原環評定稿書件比對後,再決定是否重做環評或續審環差。

宜蘭縣政府今由環保局長陳登欽與會表達立場,強調蜜月灣整片屬於全民海岸及環境敏感山坡地,應以全民最大公共利益思考,避免被任何單位據為特定族群使用;他說,此案是1998年提出的開發案,至今已逾18年,當年地形地貌狀況與數據,都有顯著變化,業者還擴大開發量體,應該重作環評。

成立博愛企業公司推動蜜月灣計畫的羅許基金會主任秘書楊金源回擊,將蜜月灣的友善規劃妖魔化或製造社會對立,並不健康也太沉重,他們一直期待聽取關心宜蘭出路的公民團體意見,也願意無條件提供3條親水通道給大家使用,並已主動降低原本就已不高的建築數量。

環評委員在審查時,詢問現在新規劃的開發土方量是否超過原有規劃10%、達到需要重做環評的條件?博愛企業當場卻答不出來。環委廖惠珠批評開發單位都是「實問虛答」,只會讓彼此誤解更大;環委宋國士、游繁結也分別發言批評,很多海岸變遷結果資料過於老舊,屬於20年前的資料,排水系統沒有多做說明,土石流潛勢災害風險都沒有提。

由於昨天環署環評大會才以舉手表決通過爭議也很大的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環差案,今與會的立委陳歐珀說,希望環署尊重地方,不要再用表決方式處理,宜蘭發展觀光絕對支持,但要符合土地正義、環境永續。

環團代表孫博萮說,此開發計畫位於土石流潛勢區,卻沒有坡地災害潛勢分析,且依《海岸管理法》第7條,應優先保護自然海岸,避免獨佔性使用。宜蘭縣議員薛呈懿指,比較12年前通過的環評,開發內容差距很大,只要做環差就可以嗎?且應依照現在氣候變遷去重做環評,更不是大規模開發就可以帶動發展。

當地頭城鎮合興里里長張正益說,不該阻止地方發展,當地都是荒廢發草,他支持把關,但不能說不能開發,這是發展觀光,不是發展污染,環團反對,「就拿100億給地方發展啊」。

今天漁業署與會代表指,開發恐位在水產動植物保育區,依當時二階環評承諾,要取得宜蘭縣政府同意。林務局也指,部分是保安林範圍,不可納入私人開發範圍。國有財產局說,沒有取得合法使用權土地應剔除。

今天決議因此也要求觀光局協助釐清與相關機關如宜蘭縣政府、漁業署、林務局、國有財產署所提的非環保署主管法規爭點,如海岸管理法的適用、林班地使用頭城水產動植物保育等。(洪敏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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