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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公聽會前夕農委會再打臉陳金德 草案牴觸母法無效

2017-12-22 11:20聯合報 記者彭宣雅╱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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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表示,宜蘭所提出草案違反中央母法,實屬無效,農委會不會派員參加明天的公聽會...
農委會表示,宜蘭所提出草案違反中央母法,實屬無效,農委會不會派員參加明天的公聽會。記者彭宣雅/攝影
 

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版的「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出爐,明天將召開公聽會;農委會表示,宜蘭所提出草案違反中央母法,實屬無效,農委會不會派員參加明天的公聽會。

 

農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農委會有收到宜蘭縣政府公聽會的邀請公來文,但農委會不會派員參加,因為,農舍是農舍、農業設施是農業設施,這兩者有不同的法律規範。

至於是否會重新修法,把農舍移轉也限制為農民,他表示,長遠來說,配合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區規劃,農舍的管理要符合農民需要,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轉移農舍的承受人,在母法農發條例中,農舍起造人、或承受人都是農民,當初農發條例的立法精神就是這樣,若現在法令有不足之處,會進一步盤點。

陳吉仲表示,蓋農舍是適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業設施試適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這是不同的法令;蓋農舍以及農業附屬設施總數就僅能是農地的10%,其他90%土地必須農用且應該保持其完整性;另外若要申請舍施,要有經營計劃書,要在計畫中核定使用,母法與興建辦法中,農業設施要能農業生產使用,可以包括農業產銷、農糧、畜牧、漁業,不能作為住宅工廠非農業使用。

陳吉仲說,兩者申請的目的不同,居住與生產的目的不同,沒有什麼農舍10%、農業設施30%兩者合併申請為40%的方式,違反母法規定;且他也舉出實例,打臉陳金德的草案農舍規劃配圖表示,農舍與農業設施加起來40%,根本就沒有原本維持農業生產農地的完整性。

陳吉仲說,別再把農業設施混進來混唯一談,根據農委會統計,104年農舍違規有36%;農業設施違規達64%,現在若要再把把農舍與農業設施混唯一談,明確牴觸相關法令,實屬無效。

農委會表示,宜蘭所提出草案違反中央母法,實屬無效,農委會不會派員參加明天的公聽會...
農委會表示,宜蘭所提出草案違反中央母法,實屬無效,農委會不會派員參加明天的公聽會。記者彭宣雅/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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