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人員嘆兩面不是人 專家親授圓融技巧
消防人員稽查住宅工廠遇上民眾反蒐證、言語恐嚇,該怎麼自保?每逢年節民間單位致贈政府機關昂貴禮盒,要收下還是退回?這些問題常讓需要例行稽查的人員兩面不是人、困擾良久,宜蘭縣政府政風處今天邀請縣府各單位稽查人員與會,並找來專家解惑,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賴淑萍建議,具體表明行政裁量依據,一切依法行政;倘若真的走到訴訟階段,清楚表示有明確的判斷依準,正是司法單位還你公道的不二法門。
政府機關人員常例行稽查各類工廠、建築、食品、衛生環境等,維護民眾安全,但第一線稽查人員執行公權力時常受不當阻礙;有消防員說,消防員沒有警察權,在做工廠、營業場所安全稽查時,常遇到民眾關門避不見面的消極狀況,甚至有工廠負責人態度不佳,找來多名工廠工人壯大聲勢,出言恐嚇,消防稽查往往僅派員一至兩名人力,「我們也會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消防員也說,有時還會遇到民眾反蒐證,但消防員自己也不知秘錄器的適法性如何,會不會涉及個資法?「我們能請他不要錄嗎?」
縣府觀光旅遊部門也常需稽查各旅宿業者、營業機構,但稽查人員常無法區隔圖利和便民的差別,遇到民代關心、長官壓力、企業送禮餽贈又要怎麼處理?
「政府機關有行政裁量權,稽查時,要具體說出裁量依據。」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賴淑萍建議,遇到民眾配合度低落時,用和緩、簡單明瞭的語氣說出原由,避免用傷及自尊的言詞,較能讓民眾理解;至於圖利和便民,一線之隔在於有無「不法意圖」,若能證明無不法意圖,就是便民,這方面,目前法律不處罰過失,只處罰故意,且是以結果論斷,保障公務員。
對於秘錄器、側錄的爭議,賴淑萍則表示,根據個資法第51條,稽查人員側錄僅是為了保全現場、還原狀況、以避免往後爭執,這樣的情況下側錄是不會涉及妨害秘密的,但稽查人員須注意,畫面須僅作為政府查核使用,不可以將畫面外流;且只要不將畫面與其他個人資料連結,就沒有個資法問題。
宜蘭縣府政風處處長廖常新則說,若遇到企業禮物餽贈,不知該如何處理,政風處隨時能夠介入接受諮詢,警消機關也有法制室,作為第一線人員最好的協助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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