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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露營區9成不合法 縣府擬訂要點列管

 

2017-07-11 13:12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是露營勝地,露營區眾多,尤其是山區,但有民眾質疑,露營區不斷開發,山坡地樹木遭砍伐,恐有引起土石流的疑慮,縣內未經立案不合法的露營區更高達9成,宜蘭縣政府決議訂定「宜蘭縣露營場地管理作業要點」列管,以後業者要在縣內設置露營區,必須申請商業登記,且必須符合土地跟建築法規。

  • 宜蘭縣訂定「宜蘭縣露營場地管理作業要點」,將列管縣內所有露營區。(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訂定「宜蘭縣露營場地管理作業要點」,將列管縣內所有露營區。(宜蘭縣政府提供)

  • 宜蘭縣訂定「宜蘭縣露營場地管理作業要點」,將列管縣內所有露營區。(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訂定「宜蘭縣露營場地管理作業要點」,將列管縣內所有露營區。(宜蘭縣政府提供)

  • 宜蘭縣訂定「宜蘭縣露營場地管理作業要點」,將列管縣內所有露營區。(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訂定「宜蘭縣露營場地管理作業要點」,將列管縣內所有露營區。(宜蘭縣政府提供)

先前露營區若想合法,可根據行政院農委會訂定的「休閒農業區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申請,也就是只有休閒農業區可以設置露營設施,建露營區,在林業用地、農牧用地等土地所開發的,都屬於不合法露營區,各土地使用管理機關,可依區域計畫法或水土保持法開罰。

宜蘭縣露營興盛,縣內露營區有80座,登記在案的卻僅有6座,另外武荖坑及南澳農場等風景特定區也可以合法建露營設施,非法露營區眾多,尤其是山區,有民眾指出,山區的露營區沒有管制,因業者肆意開發而越來越多,對山坡地的水土保持造成很大的危害,恐有引起土石流得疑慮。

在小礁溪經營露營區的劉姓業者指出,自己經營露營區已4、5年,空地和設施是本來就有的,並沒有再違法肆意開發,絕對安全,但因為土地不屬於休閒農場用地,可以申請為合法露營區,希望政府能趕快訂出法條,或做相關配套,這樣業者才能讓民眾安心。

「應該讓業者在對的地方經營露營區!」議員薛呈懿表示,宜蘭觀光發達,有大量的露營需求,但如果露營區設置過多,就會破壞地形地貌與環境,政府應該積極稽查,並輔導非法業者,在合適的地區經營露營區,如此才能有效解決問題。

縣政府工商旅遊處表示,將設立「宜蘭縣露營場地管理作業要點」,列管縣內的露營區,未來要經營營業目的的露營區,除了必須申請商業登記,也必須合乎水土保持法、區域計劃法及建築法等相關土地、建築法規,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本權責管理,讓縣內露營場地符合安全、環保與衛生,保障露營者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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