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嗆環評新法鬆綁 環署:言過其實
88座受制約大樓 可免環評
〔記者蔡亞樺、楊綿傑/台北報導〕環保署日前預告將修正環評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引發中央、地方對槓大戰。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昨主持環評會議指出,環評新法若公告上路,都市計畫內部討論山坡地或平地高樓等開發案的環評將鬆綁,北市現有八十八座受環評制約的大樓案,將可解除列管、免環評,痛批摧毀現有環評制度,此番話讓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頗有微詞,認為劉的評論言過其實,強調務實沒有放寬,不用什麼都拿來環評。
士林住六之六案 因而停審
環評會議昨審查「士林區住六之六自辦市地重劃區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土石方量變更)」,劉說,環保署修正環評與此案有關,環保署預備公告的新法若七月上路,未來北市都市計畫位在山坡地住宅開發可免環評,等於環評對該案相關結論都無效。
劉銘龍說,屆時開發單位都可申請解除列管,免除環評會的結論、制約,建議該案暫停審查,待環評新法修正後,再依修正情形辦理。多名環評委員認為審查應慎重,列席的環保團體也要求撤案,最後環評決議該案暫停審查。
環保署:是務實沒放寬
劉強調,關於修改環評法,幾次環保署會議上,北市抱持反對、有疑慮的立場,例如環評法二十六條以都市計畫與環評審議多有重疊決定修正放寬,取消都市高樓的環評,簡化行政程序。
對此,詹順貴指出,這次環評認定標準修法的部分,針對都市地區也有新增應該環評項目,如記取高雄氣爆經驗,包括天然氣儲槽、油品管線鋪設等,要實施環評,如果在非都市土地,對環境生態要求會比較多,環評還是抓得比較緊,沒有放寬。
詹順貴強調,這是務實的,也是回到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環評的角色,回歸其所屬的權責,「不能什麼都推給環評制度,難怪環評一直被罵沒效率、沒明確標準,現在就要正本清源」。
環保局:摧毀環評制度
不過,劉銘龍認為,若要回歸事業主管機關,都市計畫單位並未具備環評審查程序與要件,這樣做法只是摧毀現有的環評制度。「日本北海道的札幌、東京、大阪等一百樓以上高樓都要進行環評,台灣這麼做有比較先進嗎?」
詹順貴反批劉「用語過重」,詹表示,開發類型需要環評的有好幾十種,怎麼會少了高樓建築或部分開發類型,環評制度就會被摧毀,「這有點言過其實」。
詹順貴說,在平地的話如一○一大樓蓋在信義計畫區,確實免環評,但高樓建築在山坡地,還是要環評,並沒放掉。
詹指出,都市計畫規劃時就要考慮土地承載力,都市設計審議要考慮日照權、風切、周邊公共設施、交通等因素,如汙水,在都市有汙水下水道或沒有汙水下水道的地區,只要符合一般放流水放流標準,不用什麼都拿來環評。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