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立委/選完了…旗幟看板 限明天前拆

 

2016-01-18 03:55 聯合報 記者林縉明/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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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街道隨處可見總統、立委候選人的競選旗幟或廣告看板,縣府環保局提醒候選人必須在選後3天內自行拆除,同時要把黏貼的膠帶清除乾淨,否則將強拆除,並依照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

依據宜蘭縣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管理辦法,選舉結束後3天要把繫掛的競選旗幟、廣告物全部拆除,縣環保局已行文要求候選人必須在星期二以前拆除,環保局與各鄉鎮市清潔隊將從星期三起展開取締,盡快還給民眾正常的生活空間。

縣環保局長陳登欽表示,選前針對電線桿懸掛廣告旗幟,已經有局部蒐證,同時強制拆除逾250面違規的競選旗幟,選後除了要求候選人拆除競選旗幟外,纏繞在電線桿膠帶也要一併清除,即便部分旗幟與竿子分離也要全部清理乾淨,不然會依法針對掛設的候選人開罰。

陳登欽說,這次選前出現大量厚紙板的競選廣告看板,沒有拆除的情況相當嚴重,尤其是相較旗桿可以回收再利用,廣告商回收意願較高,紙看板因無法重複使用,回收率低,希望廣告主能主動拆除,不然將循線追人裁罰。

縣府目前正研議修改競選期間候選人廣告物管理規則,計畫以後從競選開跑時,就要求候選人提供委託廣告商名單,並酌收保證金,同時把裁罰對象納入廣告商,釐清清除廣告物的責任,最快下屆縣長、鄉鎮市長選舉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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