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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文創發展基金 擬賣地籌措

2015-12-08 09:17 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五結報導

宜蘭縣推動中興園區成立文創產業,並將籌設文創基金。 記者羅建旺/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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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推動文創產業,率全國之先,計畫籌設「文創發展基金」,挹注中興文創園區與未來興建童玩公園所需,基金來源打算標售中興園區7公頃的住商用地,約可進帳30億元。

2015年台灣設計展落幕,參觀人數近20萬人次,也讓會展所在的中興文創園區,看到文創產業的潛力與軟實力,縣政府為永續經營文創產業,計畫籌設宜蘭縣文創發展基金,推動文創業務,基金運用對象包括中興園區與未來即將興建的童玩公園。

縣政府文創發展基金來源包括貸款收入、門票收入、土地、建物及其改良物租金及使用費、資產使用及處分費、權利金及回饋金、基金孳息等收入;基金將投入在文創園區開發建設、活動及教育推廣、人才培育、產學合作、國際交流、論壇及研究、收藏、典藏、調查出版等。

不過宜蘭縣政府目前負債累累,要推動實在不易,目前中興文創園區總投資需要29億元,購地15億元,童玩公園徵地要3600萬元,建園至少要4億元。面對龐大的資金需求,縣政府打算以標售部分中興園區土地來生財。

縣政府昨天指出,中興園區共20公頃,原本當科學園區,縣政府向前省府所屬的中興紙業公司以15億元買地,其中有兩塊地、面積7公頃,規畫為住宅區與商業區使用,每坪價格約22萬元到25萬元,如果標售成功,能籌措30到40億元基金。

縣政府因此制訂《宜蘭縣文創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將在縣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提送縣議會審查,如果一切順利並獲通過,希望明年上路。

文創基金用意好 議員盼用途謹慎

【記者羅建旺/五結報導】宜蘭縣政府籌設文創基金,有縣議員肯定是一條財政活路,也有縣議員擔心資金被挪用,應該多用在培養文創人才,「用意雖好,但用途要謹慎」。

針對文創基金,縣議員陳鴻禧認為,最令人擔心的就是用到那裡去?有沒有被挪用?因此要求基金用途一定要透明化,「要看得到、清清楚楚。」

「基金要有能力養自己才行」,吳秋齡主張,既然是基金,收支要平衡,要自負盈虧,財務要自立,不能藉口困難,又動用本預算去支應,那就失去意義。

陳漢鍾指出,宜蘭縣政府目前舉債已達上限,在無法舉債又要求發展的情況下,如果善用資產,引進民間參與,都可以找出活路;但既然是文創基金,就應該運用名實相副,不能亂花。

沈德茂說,如果真是用在文創產業發展上,當然會支持,但提醒不用藉文創基金名義,舉辦大拜拜式的活動,浪費經費,應該運用多培養在地的文創人才;黃適超說,文創基金用意雖好,但在用途上,一定要謹慎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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