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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零售挨罰 頭城漁民抗議
簡榮輝/宜蘭報導
大溪漁港常見漁民在零售區外兜售魚貨,稽查人員多次出面開單,引發漁民不滿,認為港區腹地狹小,縣府與漁會不改善港區設施,反而都拿漁民開刀,昨齊赴漁業管理所陳情抗議。漁管所回應,當初規畫109格零售攤位,盼漁民遵守規定,一周內會再與地方說明執法底線。
「為何專開我們艱苦郎紅單?」近30名漁民昨赴宜蘭縣漁管所,表達自己辛苦捕魚返港,向一般遊客兜售新鮮魚貨,卻屢被頭城區漁會稽查人員開單,他們認為,漁管所劃設的零售區太小,自己「不小心」超出範圍就被開單,實在不合理!
也有漁民指出,零售區多達百餘格,抽籤抽到後面號碼的人必須拖著沉重的魚貨桶走一大段路,而且,漁船返港時間也不一定能配合下午2點半的魚市場拍賣時間,希望稽查人員別刁難辛苦的漁民。
漁管所所長陳祖健回應,大溪漁港為觀光型漁港,縣府規畫整齊樣貌,當初考量漁民有自產自銷需求,因此有劃設零售區,由各漁民抽籤決定分發位置,每年一次,漁民可自行決定魚貨自產自銷或是由魚市場統一拍賣。這些都是當初講好的遊戲規則,力求公平,並無差別待遇。
陳祖健說,漁管所去年10月在大溪漁港劃設109格零售區,委託頭城區漁會管理,已宣導一段時日,被開單的人大多是在零售區外兜售魚貨,明確違反《漁港法》,可裁罰3萬至15萬元罰鍰,稽查人員若不作為反而有瀆職之嫌。為了讓漁民了解相關規定,將於一周內向漁民說明漁港內違規零售案例。(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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