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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編清大近2億元 「是工程款」
宜蘭縣政府推動「科技縣、大學城」計畫,15年前與國立清華大學簽屬宜蘭校區合作備忘錄,允諾提供3億元建設經費,實額支付;如今清華大學確定不來,改由宜蘭大學接手,縣府至今仍編列經費支付給清華大學,國民黨議會黨團痛批縣府失職,導致財政負債累累,要求縣府追回補助款,清大應負擔損害賠償。縣府計畫處回應,當初為鼓勵清華大學來宜蘭設分校,同意補助宜蘭校區基礎工程款3億元,行政院也同意將約22公頃土地納入清華大學管理,園區相關基礎工程款由清大墊付,縣府於民國94年起累積編列1億9千餘萬元還款給清大,剩餘8千餘萬元逐年編列回款,屬於基礎工程款,並非補助款。
國民黨議會黨團書記長陳鴻禧指出,宜蘭縣政府至今已給清華大學1億9千餘萬元,換來的卻是學校決定不來了!過程中根本不知道清大做些甚麼建設,審計報告單據也沒給縣政府,這筆錢都跑到哪去了?既然清大沒有依約設校,縣府應該繳回補助款。
「希望相隨、美夢破碎」,縣議員黃定和說,雙方備忘錄早就說得很清楚,清大校務基金不會投入,執政者卻執迷不悟,歷任縣長一直編列補助款,卸任後換來都是一場空,一切財務損失都由民眾承擔,連有意接手的宜大也不見動作,難保臨陣脫逃情形再上演。
縣府計畫處表示,清大與宜大已達成合作開發協議,清大除保留一小區域作為創新育成中心外,其餘土地交由宜蘭大學闢建城南校區,因土地仍為清大管理,須還清代墊款項才能移交,所以每年編列預算還款,目標3年內還清。
縣府為加速宜大城南校區開發,下周將邀兩校召開協調會,釐清責任歸屬,不排除尋求宜大先墊付剩餘8千萬元款項,以利土地管理撥交,相關細節還須三方討論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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