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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團協條文 多此一舉
2015-08-25 09:05:38 聯合報 本報記者王燕華
宜蘭縣率先完成全國第一分教師團體協商條文草案,消息一出,輿論猛烈批評,受託談判的縣府覺得「好委屈」。若按縣府教育處說法,代表42所學校協商,是為了要保護校長避免受到談判的壓力,維護校園和諧,但此事鬧得沸沸揚揚,校園真的「和諧」了嗎?
立法院在民國99年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草案,解除對教師組織工會的限制。宜蘭縣教師工會成立後,再向42所學校提起團協談判,看似理由十足,但工會教師始終難逃「到底是專業教育人員、還是勞工」的質疑,外界最無法接受的是,工會教師既想享受教師身分的福利,又要比照勞工的權利,什麼好處都想拿。
因此當團協條約內含「8小時工時,寒暑假到校2天」等條文遭披露後,反對聲浪四起;另一方面,教育處澄清,團協條文都是本來就有的規定,只是「法令彙編」,既然如此,為何不善加執行既有的法令,還要再簽團協,豈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而縣府認為,團協對工會教師和非工會教師都一體適用,這樣的說法,也和工會明顯不同調。
宜蘭縣教師團協走到現在,讓縣府和教師工會承受莫大的批評和壓力,不僅社會觀感不好,連縣內都有許多教師高聲表態不支持。再1個月就是教師節了,這份團協恐怕無法成為「最好的教師節禮物」,反讓校園愈見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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